讓生命發聲

經文:提摩太後書3:14-17, RR 24, SS 71, 183, 514

10-24-2010

我有一次在帶查經時,一位長老發言感嘆道:作基督徒實在太容易了,其他宗教如:回教徒他們一天三次朝向麥加的方向祈禱,而猶太教徒,除了嚴守安息日之外,他們也非常注重宗教教育,因此雖然他們亡國兩千多年,卻仍然能建國。而基督徒除了主日禮拜,對於其他事奉或聚會都意興闌珊,更別說在家裡讀經祈禱靈修了。所以他感嘆做一個基督徒實在太容易了。

但是如果按照保羅的標準,我們要當基督的精兵不是這麼容易,他說:作為一個基督耶穌的忠勇戰士,要能為福音受苦、堅守事奉。我們在美國宗教自由,按2008年的統計全美基督徒佔76%,然而半數以上屬於文化基督徒,因此優渥的生活讓我們的信仰反而更容易變成不冷不熱。

提摩太後書是保羅書信中的最後一封信,是保羅對他的屬靈兒子提摩太的臨終遺言。此時提摩太受保羅差遣,正在牧養以弗所教會,因為這個教會剛成立不久,在牧養上、行政上有不少問題發生,保羅就針對問題,藉著這封書信來化解。

提摩太的父親雖然是希臘人,但是母親是猶太人(徒16:1)。猶太人重視教育,從小教導孩童學習律法、認識上帝。所以,提摩太在外祖母羅以和母親友尼基的教導下熟讀聖經。雖然如此,保羅仍然勉勵他要持守所接受和確信的真理。保羅說:聖經能給你智慧、指引你藉著信基督耶穌而獲得拯救。而這本書對於教導真理,指責謬誤,糾正過錯,指示人生正路,都有益處。Let your life speak《讓生命發聲》的作者帕克‧巴默爾(Parker J. Palmer, 1939-)認為,聖經不是一連串的「道德清單」來「強迫生命就範」,而是讓信徒的內在生命盡情綻放發聲。他說:一般人(包括他自己)的身上帶有四種怪病,這四種怪病讓我們自恃甚高,永遠活在不識人間煙火的高處,也與真正的自我漸行漸遠:

怪病之一為「知識份子症候群」,知識份子自視甚高,非當個體面會思考的知識份子不可,儘管是很空洞的也無妨:第二種怪病為抽象的上帝觀,講究腦袋裡的上帝知識,卻從未放下身段去實地經歷;第三種怪病是自我膨脹,汲汲營營的想要找到自我在社會上的定位,以便他人的肯定,一旦沒有達到自己膨脹的目標,就只好想盡辦法用各樣的面具,來掩蓋心中的恐懼;第四種怪病則是遭扭曲的價值觀,以世俗的價值觀來自我期許,而非洞察真實的內在。這四種怪病其實是人類的通病,在保羅時代,由於受到希臘羅馬文化的影響,當時的諾斯底主義派專講抽象的上帝觀,致使異端信徒橫行,他們寫很多書籍來支持他們的立論。保羅認為這些只是人所寫的東西;而不是上帝所默示的。保羅說聖經是上帝所默示,而不是寫的人是上帝所默示的人。異端邪說或人的著書立說,不管是怎樣的精彩偉大,都只能滿足一時之需,而不能滿足人心靈真正的需要。惟獨聖經,是上帝把祂自己和祂的作為啟示在聖經裡,人唯有藉著聖靈才能有得救的智慧。這也是我們歸正教會在改教時期的重要主張之一。

對巴默爾來說,他曾於一九九八年被選為美國高等教育界三十位最有影響力的領導者之一。他在聲望鼎盛的時候,一場突如其來的憂鬱症,拆毀了上面這些怪病所構築起來的虛偽高塔,硬是把他摔到地面去,讓他醒覺,原來自己以前執著的都是錯謬,唯有腳踏實地,從以前以為汙濁的地面做起,才是真真正正的本事,方能遇見真正的上帝。他說:「通往謙遜之路,得穿過種種屈辱;當我們被迫放低身段拋開權力、防衛,自己好像毫無用武之地時,這樣的羞辱才會讓我們從地面再次長起,從地表的腐植土中茁壯。」誠如保羅所言:「我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因為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林後12:9-10)通往上帝的路,其實是朝下,不是朝上。田立克說上帝是存在根基 (ground of being),也就是巴默爾往下走的觀點。保羅在林後3:6也說聖經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聖經是一本生命的書,它不但能使做錯事的人痛改前非,又能指出一條正確的道路給他。

早期教會聖徒奧古斯丁 (St. Augustine, 354-430)的母親摩尼加(Monica)是虔誠的基督徒,從小教導奧古斯丁讀聖經,他卻喜愛智慧、相信摩尼教,雄辯滔滔,年輕時吃、喝、嫖、賭、放蕩不拘。他母親乞求主教引導兒子歸主。主教說:「他的學問很大,我只要講兩三句話,立刻就會被他駁倒。」母親一聽沒有希望,便跪在基督面前痛哭。主教說:「這樣的流淚懇求,上帝必定會垂聽。」奧古斯丁雖然早年縱於情慾,17歲便與人生下孩子,他卻清楚知道自己的軟弱,也不斷懺悔,就是無法拒絕美色。他常陷入理智與誘惑的邊緣掙扎,當他試著要改正,總有一股力量誘惑著說:「明天再說啦。」15年來母親持續不斷地為他祈禱,終於在他32歲那年,當他讀到羅馬書13:13-14寫著說:「行事為人要光明正大,就像生活在白晝中的人一樣。不可縱慾醉酒,不可邪淫放蕩,不可紛爭嫉妒。但是,你們要以主耶穌基督裝備自己;不要只顧滿足肉體的情慾!」讀完,他大澈大悟,從此遠離色慾,生命完全改變。他被公認為西方教會最偉大的神學家之一,是對改教運動最具影響力的人;直至今天,仍是天主教和新教最重要的神學思想泉源之一。相信我們都曾經歷類似奧古斯丁一樣的痛苦掙扎,我們不知如何脫離那「取死的身體」,只能一再嘆息:「我竟不明白我所做的;因為我所願意的,我偏不去做;我所恨惡的,我反而去做(羅7:15)。」

最後保羅說:讀聖經的目的是要裝備好自己去行各樣的善事。一個受洗重生的基督徒,若只叫他思念自己的得救,而不理其它,這種悔改就不真確!。美國汽車大王福特(Henry Ford, 1863-1946),三十三歲因發明汽車而發大財,但他卻自認是上帝的管家。他的智慧來自聖經,他從小就每一天讀經一章,他在每個房間都放一本聖經,隨時可拿來讀。福特看聖經的話比金錢還重要,並身體力行,他時常施於別人,善待員工,並提昇員工的人格素養,包括節制、儉省、勤勉和可靠等美德的培養。在移民經常被惡劣剝削的時代,福特的作法幫助了許多人在美國穩定的紮下根來。這就是活出聖經話語的美好見證。

基督徒要讀聖經,如同吃飯一樣,能餵養我們屬靈的生命。因此讀經不應該只是讀過、看過而已,而是要像食物一樣吃進肚子裡,經過消化吸收,讓裡面的字句成為我們身體的一部分,惟有這樣,我們在面對生命中各樣的挑戰,處理各式各樣關係時,才能像呼吸一樣,把聖經自然而然地活出來。我在週報裡附有一張盧俊義牧師寫的《怎樣讀聖經》,裡面有提到幾則讀聖經的要訣,我鼓勵大家養成每天有固定讀經時間的習慣,不論在任何時段都是有益的。我們改革宗的始祖加爾文曾對教會下定義說:「教會是奠基在聖經上帝的話語之基礎上。」我認為要牧養一間教會或推動某種事工,若是沒有以聖經和祈禱為基礎,就算教會一時動了起來,也可能因為缺乏對上帝話語的認識而根基膚淺,無法永續經營。如果有聖經上帝的話語作基礎,不論這個世代怎樣變遷,教會也不會因此而受到動搖。希望從今天開始我們每個人回家開始有系統讀經,如果有任何疑問,隨時歡迎兄姐來找我討論。當您讀經一段時間之後,你會發現不但自己跟從前不一樣,教會也會因為你的改變而跟著改變。願主幫助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