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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自己

 

經文:利未記19:12, 馬太 5:33-37, RR7, SS 5, 409, 513

2-20-2011

宗教改革運動 (Reformation) 包含四個組成分子:路德宗 (Lutheranism)、改革宗 (the Reformed Church)、極端改教運動 (the radical Reformation ) 和天主教改革運動 (Counter Reformation)。極端改教運動就是我們所謂的重洗派 (Anabaptist),由改革宗分離出來,即門諾會 (Mennonites)的前身。當時的新教對山上寶訓的實踐有不同的看法。其中重洗派是最致力於實踐的宗派,他們主張凡物公用、強調和平主義、堅持不抵抗原則,他們反對「政教合一」,對於外來的權威一概採取普遍懷疑、不信任的態度,因此他們也拒當公務員,拒絕當兵和起誓。重洗派拒絕在法庭上立下誓言以表示講的是真相。因為凡是基督的門徒都應當言行一致,不必用發誓來建立自己的威信,因此堅持在法院上的起誓是多餘的。

在Flushing錫安教會 (Bowne St Community church) 旁邊有一間Quaker Meeting House 是紀念美國宗教自由而成為古蹟,他們就是貴格會,為了追求自由由William Penn首先到美國移民落腳費城。貴格會的創始人福克斯 (George Fox, 1624-1691),無法認同當時聖公會逐漸腐化的宗教、政治勢力,為了尋求真理,他撇除了一切宗教儀式、反對假冒偽善,他說:「如果你想在社會上有影響力,應當做個誠實人,唯有耶穌才能拯救社會。」他因違反聖公會教義而被捕,在法庭上堅持山上寶訓的教訓。他說: 「庭上叫我按聖經發誓,可是聖經寫的不要發誓,我堅持不要做。」為此他被判下監,受迫害。他說為何有人讀經卻得不著力量?因他把聖經當作歷史來看,當成偶像來拜,忘了聖經是上帝的道,若是心中沒有上帝,如何能遵行上帝的道呢?

如同馬太福音23:16-22所記載,文士和法利賽人為了應付起誓的律法,設計了一套說話不算數的方法:如果有人指著聖殿發誓,可以不算數;如果指著聖殿裏的金子發誓,就必須遵守。如果有人指著祭壇發誓,可以不算數;如果指著祭壇上的供物發誓,就必須遵守。耶穌當著眾人嚴厲指責他們說:『你們這班瞎子啊!試問金子重要呢?供物重要呢?還是使供物成聖的祭壇重要呢?』 原來在耶穌的時代,猶太人起誓分為兩類,一種要絕對的守住,另一種就不必如此,凡指著上帝的名所起的誓,必須絕對的遵守,凡避免提及上帝之名所起的誓,就不必遵守,例如他指天,指地,或是耶路撒冷,或他的頭起誓,就不一定非守住誓約不可,這也成為猶太人逃避實踐誓言的一種技巧。耶穌說這等形式的誓言都是取巧的、不要以為只要不提神的名字,就甚麼誓都可以起了。上帝無所不在,無論是指著什麼發誓,上帝都聽見了,若破壞這誓言,不但對人失信,也使上帝受到侮辱。

其實每個宗教都有類似的起誓方式,目的是要求神明扮演判官或法官的角色。比方一個人說,如果我講的不是實話,那就叫我死無葬身之地,這在台灣選舉時常常發生,候選人為了表示自己的品格及誠信,特別用斬雞頭在神明面前誓願,表示自己說的都是實話,斬雞頭並不用來祭神,而是作為犧牲品,意思是說如有虛言,願受神明的任何責罰。但是這種指天詛咒有效嗎?耶穌說當指天詛咒成了習慣之後,是毫無意義的,因為在神的國度裡,真理自明,不需要指天詛咒。

其實舊約並不禁止人起誓,而且在很多情況下起誓是必須的,如舊約共記載有215處和起誓有關的經文。那麼為何耶穌反對起誓呢?我們可以從聖經中看出以色列人對起誓的態度,原本是很神聖的,嚴謹的。起誓的本意是保證履行其所說的事,而要求上帝作證人,如亞伯拉罕對所多瑪王說的誓言 (創14:22)。以色列人以上帝的名發誓,請上帝作證人,但卻常常違反自己所發的誓。因此摩西的法律規定,不得隨便以上帝之名發誓。利未記19:12嚴厲地規定:「你們不可指著我的名發假誓,侮辱了我的名。我是上主─你們的上帝。」可見舊約禁止的不是起誓,而是假誓和不履行誓約,凡是出於狡猾心態而發的假誓,或許可以蒙蔽一時,最終是無法逃避上帝的審判。耶穌說:「總不可發誓」就是指這些情況,祂禁止的不是誓約,而是謊言,凡言不由衷的都是撒但之子。

舊約裡有數不盡叫人不可說謊的經文,但是像妓女喇合撒謊保全以色列探子性命,是合法的謊言,還是犯說謊的罪?我們日常生活中常常不經意就說謊,台語說;照顧小孩,我們說騙囝仔(哄小孩)。小孩子像白紙一樣最純潔,我們應該待之以誠。曾子的太太要上街買東西,兒子扯媽媽的衣服,吵著要跟去。曾子的太太對兒子說:「你不要哭,我回來之後叫爸爸殺豬給你吃!」等到回家以後,曾子便要去殺豬,他的太太不肯,說道:「我是和他開玩笑的啊!」曾子說:「我們不能對小孩子說謊,如果對孩子說謊,不是在教他欺騙嗎?」結果曾子還是把豬殺了。

是非不分一向是台灣社會的隱憂,尤其是選舉的時候更厲害。2008年總統選舉前,有牧師發函各教會說:馬英九已接受靈糧堂牧師的洗禮,請會友支持主內弟兄。馬英九的姐姐利用彌撒時到天主堂拉票,說馬英九是天主教徒。事後被媒體揭露出來,馬英九生氣地否認有受洗,他說:小時候曾跟著大人在天主教堂受洗,但上初中以後,就很少去教堂了。他不是天主教徒或基督徒,也沒有宗教信仰,他對宗教是尊重與包容的,因此無論是到教堂、會所或寺廟,均會以虔敬之心禮拜。基督教的受洗是公開儀式,是神聖的,為甚麼那位牧師要作假見證?馬英九為甚麼要說謊?馬英九為了討好各宗教的選民,可以丟棄上帝的兒子的名分,這種連信仰都可以投機的人,正如路德所言,居高位的人,不求道德的改進,對整個國家不利,果然在他執政之後,各種不公義的政策導致社會對立越來越尖銳化。八八水災之後政府委託慈濟在受災區重建大愛村,因為原住民大多是基督徒,他們也蓋教會,蓋好之後恭請馬先生頒發新十誡給原住民遵守!內容包括不嚼檳榔、不參與政治活動、示威遊行等等,馬英九與慈濟以一般生活規範取代基督教最核心的信仰價值強迫原住民遵守,以輕蔑、傲慢的態度褻瀆上帝王永慶曾說:「一根火柴棒價值不到一毛錢,一棟房子價值數百萬元,但是一根火柴棒卻可以摧毀一棟房子,可見微不足道的潛在破壞力一旦發作起來,其攻堅滅頂的力量無物能禦。要疊一百萬張骨牌需費時一個月,但倒骨牌卻只消十幾秒鐘。要累積成功的實業需耗時數十載,但要倒閉,卻只需一個錯誤決策。要修養被尊敬的人格需經過長時間的被信任,但要人格破產卻只需要做錯一件事。一根火柴棒是甚麼東西呢?它就是:無法自我控制的情緒、不經理智判斷的決策、頑固不冥的個性、狹隘無情的心胸。」

耶穌在八福之後列舉了六個對比,清楚地交代了基督徒在世,人與人之間的生活和相處的方式。就像前面三個對比一樣,耶穌戳破一切虛假的面具和種種企圖掩飾的形式主義,直指問題的核心。祂要求人們改變那種視發誓為習慣的生活態度,祂說人必須言而有信:「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不要取巧,不管流行文化是怎樣,作天國門徒得有天國的樣式。但是基督徒真的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說謊嗎?例如,父親患了末期癌症兒女隱瞞真相,安慰父親說﹕「你很快會康復。」電視影集House醫生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每個病人都說謊 (everybody lies),他感嘆病人有意無意的隱瞞,讓醫生無法正確診斷。這些醫學倫理問題算不算說謊?政治人物常說「誠實是最好的策略」,卻沒有一位政治人物是完全誠實的。 耶穌這個簡單的原則真的有辦法面對複雜的人際關係與狀況嗎?我想說謊與否要視處境、情境、環境、心境而定,基督徒除了要明白聖經的真理外,也需要有屬靈的智慧來面對這多元、多變的世代。耶穌說真理會使我們得自由,上帝看的是我們的心和我們做事的動機,出於愛心的安慰,重點不在於說謊。如果事後心有不安,就應該到上帝面前認罪悔改,真實面對自己的軟弱,相信慈愛的天父一定會憐憫我們。

親愛的兄姊,主耶穌知道我們的脆弱,祂說心地純潔的人多麼有福啊;他們要看見上帝!雖然做一個誠實無偽的人是那麼的困難,只要我們願意謙卑自己,讓聖靈帶領我們;不隨意向人起誓,講一些不能做到的事;誠實的面對別人,盡本分做好自己,自然能散發出基督徒的馨香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