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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和謙卑與主同行

 

經文:馬太 23:1-12 RR 1 (Ps1), SS 241B, (Eng. 342 ), 240, 512 10-30-2011

1994年7 月29 日在佛羅里達潘沙克拉 (Pensacola, Florida),布利頓醫生 (Dr. John Britton) 和保鑣巴雷特 (James Barrett) 被射殺於的墮胎診所之外,而布利頓太太則受傷。兇手是反墮胎的保守派美國長老教會 (Presbyterian Church in America) 和正統長老教會 (Orthodox Presbyterian Church) 的保羅希爾牧師 (Rev. Paul Jennings Hill, 1954-2003)。希爾與媒體見面時,他沒有絲毫的悔意,他說:如果我不那麼做,我就會羞於照鏡子。我死得越早,便越早升入天堂。我會在天堂得到豐厚的報答。希爾被控一級謀殺。法庭上他以正義謀殺來開脫罪責。親手殺死二人是事實,他拯救數千條尚在母親腹中嬰兒的生命。法庭駁回他的理由,以後希爾在法庭時選擇沉默。被判處死刑後,他放棄上訴,他認為耶穌再世,也會這樣做。他說:這是上帝的旨意,盡可能拯救無辜的生命。他於2003年9月3日被處死刑。希爾成為美國因殺墮胎醫生被處極刑的第一人。希爾說他殺人是上帝的旨意,是正義謀殺,所以他的行為是替天行道。乍看之下,這位嚴守律法主義者好像是公義的,他以為只要能符合嚴格的律法書上的要求,就可以自以為良善而安心了,而且他的努力也已經贏得上帝的讚許。卻不知他在不知不覺中貶低了人對上帝的認識,他把生命與愛掛在嘴邊,一邊喊尊重生命,一邊奪取他人的性命。我們看見狂熱的宗教可以變成病態的宗教,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持守自己的規矩,甚而做出兇殘的事情來。

今天的經文就是在描述這種經學士及法利賽人的不當行為,經學士及法利賽人是宗教領袖,「站在摩西的地位上」霸占律法解釋權,律法經過他們解釋、定義、持守之後,漸漸偏離愛人的精神,甚至趨向形式化與教條化。其結果不僅無法使上帝的子民,因律法而得自由,反而因律法而承受重擔,甚至遭受轄制。親像他們指責耶穌的門徒在安息日經過麥田時摘麥穗來吃。耶穌則以大衛的及隨從違反條例吃陳設餅一事來回應法利賽人,表明在緊急情況下,照顧人的需要比墨守陳規更重要。要他們看見律法的真正精神,安息日是上帝為了人的好處而設立的,沒有附帶任何關於行動舉止的條文。而法利賽人卻制定許多繁文縟節,把安息日變成束縛和枷鎖,那是本末倒置毫無意義。

耶穌知道宗教的教條和儀式並無法改變人心,而且外表的改變也不能代表行為會改變,所以祂責備法利賽人說:他們無論做甚麼事都是給人看的。親像法利賽人喜歡佩戴大經文袋以表示虔誠,為了愛面子,喜歡坐在會堂裏的首位,又濫用宗教的威望來博取社會的注目與聲望,這些都是愛慕虛榮、傲慢、自以為義的行為。路加福音記載一則耶穌針對自以為義而輕視別人的比喻:「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收稅的人到聖殿裏祈禱。法利賽人說:『上帝啊,我感謝你,因為我不像別人那樣貪婪、不義、淫亂,更不像那個稅棍。我每星期禁食兩次,又奉獻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但收稅的人,連抬頭望天都不敢,只捶著胸膛說:『上帝啊,可憐我這個罪人!』法利賽人雖有遵守十一奉獻、虔敬的祈禱,但是耶穌說他們的動機是錯的,是要得人的稱讚,而不是真心的悔改。一個人努力成為「聖潔」是好的,但是如果引起屬靈驕傲或優越感,則其努力是適得其反。因為人得救是上帝的恩典,而不是靠我們做多少善事、奉獻多少、祈禱幾次、禁食幾天或讀幾次聖經。總之,耶穌斥責任何型式的律法主義、任何試圖積聚自己功勞的人,因為福音原是上帝無條件的禮物,要給原本不配得的人。

耶穌在這裡也提醒咱:「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 (v 3)。」意思是,耶穌沒有因為這些法利賽人的行為,而否認律法的成就,他們教導的內容來自摩西從上帝領受的啟示,這些律法的內容不會因人廢言。因為律法原是一種保護,親像家裡有幼童,為了避免意外,大人會訂定一些律法與罰則。同樣地,律法也是上帝對咱的愛與恩典。

法利賽人熱中於制定繁複的條文,一方面也是對宗教權力的掌控,權力對教會領袖而言是一個敏感的課題。權力若應用得當,能產生屬靈的效力;若應用不當,則為教會帶來災害。今天是「宗教改革紀念主日」,1517年的10月31日馬丁路德針對當時腐敗的羅馬天主教,提出違背聖經真理的「九十五條抗議文」,並且把它釘在威登堡教堂的大門上,就此展開了一連串的宗教改革運動。路德提出「唯獨聖經」,提醒我們聖經的權威性,要回到聖經真理的教導,千萬不要把教會或政治領袖加以偶像化,把他們所說的看得比聖經還重要!當時的羅馬天主教除了信之外,還要求行為上的「積功德」。換言之,人之得救與否,不完全是因信耶穌,而要靠外加的一些條件,親像朝聖:馬丁路德曾到羅馬,爬上耶穌受難時走的階梯,每上一層就唸一次主禱文(積功德),吻一下台階,卻越唸越覺得自己罪孽深重,到了頂級台階,他終於大徹大悟。所以宗教改革的第二項重點就是,人得救不是靠功德、贖罪卷、朝聖,而是「因信稱義」。接著是「萬民皆祭司」,依據這個信念,路德當時把拉丁文聖經,翻譯成德文,讓原本只有神職人員看得懂的聖經,分享給一般人,讓萬民都能閱讀上帝的話語。除此,也提醒我們每個人在上帝面前沒有階級的差別。加爾文曾說:「所有人從事的工作,只要不是犯罪性的工作,都是神聖的,是祭司的職分。」

今天咱紀念這個日子,讀這段經文,目的是提醒咱:無論是耶穌當時的法利賽人,或後來的天主教,甚至到今天的新教,人類都有著無可救藥的天性,就是會膨脹自我和歸功自己,過度的自我中心會直接危害到我們每一方面的關係,包括對上帝、對人,和對自己,因此每個基督徒都要不斷地反省,不斷地革新、革心 !

今天咱也要追思去年過世的陳廷豐長老。我個人和陳長老多次的接觸大都在他生病以後,每次見面他總是面帶笑容,溫和而穩重。他很關心教會的事工,知道他對新的牧師有很深的期待,我每次都詳細報告教會大小事,他總是微笑地點頭表示欣慰之意;談話中知道他們夫婦甚愛主僕,總是好款待傳道人,他們家曾接待過無數的牧長;在教會沒有牧師期間,他雖然住在紐澤西,是離教會最遠的兄姐之一,但是他總是一大早就歡喜地出門,開車接送當日的講員,有數年之久。廷豐長老個性沉穩內斂,言語不多,做為教會的創始會員,他一生為教會大小事工貢獻心力,盡心盡力的默默付出,在他身上我看到了一位信仰前輩的謙卑,也看到了一位天路客不懈的堅持。他以謙卑的態度甘心樂意被主所用,也行出被主所重用發光發熱的美好生命,相信他在天國必定受到上帝高舉。

耶穌在經文的結論提醒咱,願意「為大」的,就要成為「僕人」(11節)。越是身居教導職分的人,越當謹慎自己的行為,要言行一致,成為眾信徒的榜樣,更要以謙卑的態度服事人。

親愛的兄姊,咱教會實在真有福氣能與廷豐長老鬥陣同走天路,如今廷豐長老帶著愛,帶著無愧的良心,帶著對身旁親友的祝福暫時離開咱,雖然咱心不甘,卻也相約在天上再聚集!雖然咱在世上暫時不能見到他,他卻留下這柔和謙卑與主同行的好榜樣。願咱在思念故人中,也能不斷地調整、更新咱自己,兄弟姊妹互相勉勵,與主同心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