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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心的祈禱

 

經文:馬太 6:5-8 RR 27, SS 40, 263,496

3-20-2011

德國藝術大師Albrecht Durer (1471-1528) 出身於紐輪堡的小鎮,父親是一名冶金匠,生了18個孩子,為了維持一家生計,每天工作18個小時。亞爾伯和哥哥都熱愛藝術,希望進城受造就,於是他們協議以抽籤方式,決定由一個先進學校,另一個做工以維持二人生活,待賣畫的收入足夠應付學費時,才供應另一個入學進修。亞爾伯先入學,哥哥到附近的礦場工作支持他學畫。等到亞爾伯學有所成,輪到哥哥入學了。然而哥哥卻因長期做礦工,手指頭已僵硬變形,無法控制畫筆了,哥哥握著他的手說:『看看我雙手,四年來在礦場工作,毀了我的手,關節動彈不得,現在我的手連舉杯為你慶賀也不可能,何況是揮動畫筆或雕刻刀呢?弟弟,太遲了....不過看到你能實現夢想,我十分高興。』有一天,亞爾伯不經意的看到哥哥跪在地上,合起他那粗糙的手祈禱著:「主啊!我這雙手已無法讓我實現成為藝術家的夢想,願您將我的才華與能力加倍賜於我弟弟亞爾伯。」亞爾伯感動不已,悄悄地把這雙手畫了下來,取名為『祈禱的手』(The Praying Hands) 。直到今天,這位十五世紀德國文藝復興的代表藝術家,雖然他的作品可以在世界各地博物館找到;不過最為人熟悉的,莫過於他的『祈禱的手』。這雙手表現出祈禱者的謙卑、真誠與信心,雖然哥哥成為畫家的願望未能實現,但他為弟弟所付出的愛心卻永遠被紀念。

上禮拜我們談到耶穌接受魔鬼的試探,耶穌不但在開始傳道之前受到試探,當祂面對十字架的苦路時,更是面臨人生中最大的試探,祂卻靠著祈禱勝過試探,也因此祂呼籲門徒當警醒祈禱,以免在試探中跌倒了!可見耶穌爭戰的利器就是祈禱,有祈禱才有信心,有祈禱才有能力勝過試探。但是如果祈禱只是一種公眾的宗教儀式或是個人表達敬虔的方法,這種祈禱是沒有用的。今天的經文就是耶穌藉著批判文士和法利賽人虛飾誇耀的祈禱,教導門徒祈禱應有的態度。

法利賽人原意是「分別出來的一群人」,是指從一切的「不潔淨」中分別出來,包括遠離不潔淨的人和事物。他們在摩西律法之外加上了許多附款,使一般人很難遵守,然後將自己與那些不嚴守摩西法律的人分開,以表示自己的聖潔。傳統上,猶太教徒每天必須做兩件事:一天固定三次祈禱,有固定的「十八篇禱文」,以及在祈禱之前背誦三段「Shema」做為信仰告白。其一天三次的祈禱久而久之即變得相當形式化。猶太教徒通常都在會堂或家中做祈禱,也有些法利賽人會故意在鬧區的街上,或停在進入會堂的最高一級階梯上,獻上冗長、誇耀性的祈禱,故意叫人看見他們的虔誠。如此作風令主耶穌十分厭惡,責罵法利賽人是「假冒為善」的人(15:1-9)。上禮拜一(3/14) 一架從新墨西哥出發,前往洛杉磯的阿拉斯加航空班機,在起飛後不久,三名猶太教徒突然起立,拿出禮儀器具進行祈禱儀式,機長覺得飛安受到威脅,趕緊鎖死駕駛艙門,通報塔台,機場請來FBI幹員和警消,到跑道戒備。結果虛驚一場,這三名猶太教徒在接受冗長的偵訊後釋放。又如以巴衝突中,發動自殺式炸彈襲擊,這些人都是虔誠的教徒。他們在一天中固定幾次的向上帝祈禱是一件好事,但如果祈禱只是例行公式,沒有用心去體會上帝的旨意,或對別人構成威脅時,就非常危險了。

此外,猶太人喜愛冗長重複詞句的祈禱。這種情況在十八世紀時的禮拜也是如此,禮拜時間越長表示越虔敬。不管德國路德教會或蘇格蘭教會的禮拜,一小時一節一節地講解聖經,一篇證道又長達一小時。祈禱冗長無準備。當時認為:『誰的祈禱長,就蒙垂聽。』另一句格言說:『義人隨時發出長的祈禱,都蒙垂聽。』但是耶穌強調:天父始終知道祂的兒女欠缺什麼,不需要重複,祈禱貴在出於誠心實意,而不是用重複沒意義的話來祈求。

常常有信徒會問我一些問題。比方說:我應該祈禱多久?我應該為自己生活中的哪些事情祈禱?我何時可以祈禱,又該如何祈禱?我的祈禱會蒙神垂聽嗎?

基督徒的祈禱是非常個人的,有的人非常認真地祈禱,就像馬丁路德、慕勒以及其他祈禱偉人等。我從小在基督教家庭長大,一生祈禱都沒有間斷過,我每天有五次固定的祈禱,就是清晨起床、夜晚就寢和三餐之時。這五次感恩祈禱由於已成習慣,很少會忘記不作。儘管容易流於形式化,偶有忘記,心裡也會不安而立即補作。此外過年過節全家團圓時,我們會做家庭禮拜和感恩祈禱。由於祈禱已成為我們生活的一部分,藉著祈禱維繫情感,增加彼此之間的愛和了解。記得我兒子大學畢業那一年,他的一位同學突然過,他的心裏極為憂傷,無法入眠,打電話來要我帶他祈禱,祈求上帝賜給他安慰與平安。我想這就是祈禱的力量,能使家人的心連結在一起,並在家人遭遇挑戰時鞏固他們,也可以帶來力量與平安。

有時祈禱也可以很輕鬆,就像我愛聽音樂,特別是巴哈的宗教音樂,巴哈的經文歌、清唱劇歌詞都是引自聖經,我一面聽音樂,一面祈禱,音樂成為我的一種祈禱。當有人問我何時可以祈禱,又該如何祈禱?我會叫他找出自己最喜歡做的事,然後放手去做,單單為了神的榮耀去做。對你們來說,可能是跳舞、唱歌、打乒乓球、醫治病患或帶孫子….,只要是會讓你越做越起勁,心裡喜歡的事,不論是什麼都可以。也求上帝提醒你,當你做這事的時候,你是為上帝而做。當我聽音樂的時候,有時會想到特別的祈禱事項,我從來沒有特意把要祈禱的事項列出來,每當我想到一件事,便馬上祈禱,我相信上帝會使我想到需要祈禱的事。更重要的是,當你花時間與上帝相處,會讓你原本只是喜歡做的事,變成更有意義。保羅要我們常常喜樂,不住地禱告,凡事謝恩。(帖前5:16-18 )就是提醒我們把心意轉向上帝。祈禱就是與上帝結伴同行,與上帝同工,這樣才能達到如保羅所說的「不住地禱告」。總之,祈禱是一種奇特的屬靈行為,是一個可以「活出來」的行動,我們應學習如何把它變成我們生活的一部份。

有人曾說:「教會是在祈禱中誕生。」我們教會由於特殊的結構,很多兄姐的住所離教會車程在一個小時左右,很難在周間聚會,我們把祈禱會安排在周日早晨,希望不影響作息狀況下為教會事工和其他事情祈禱。主耶穌曾應允:「你們在地上,如果有兩個人同心合意地祈求,無論求甚麼,我的天父一定為你們成全。」如果我們有心興旺教會,一定要儘量出席祈禱會。如果真的做不到,也不要忘了每個人都有一雙『祈禱的手』,當您在做您喜歡的事,或在做教會的服事時,記得伸出您祈禱的手,以謙卑、真誠的態度,滿懷信心來與上帝同行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