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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主與我同在

 

經文:撒母耳記下 11:26-12:13a RR 13(Ps 51), 18, 242, 495

08-02-2015

上次成人主日學我提到曲調名稱時,提到最早的曲調名稱都是以歌詞的第一行的一個字或前面幾個字為歌曲的名稱。比方彌撒曲的第一樂章 Kyrie Eleison (主憐憫),因此就用KYRIE 作為曲名意思是憐憫。

今天讀的啟應文是詩篇51篇,在拉丁文的武加大譯本 (Vulgate) 是詩篇50篇 (新教和天主教的詩篇很多是相同,但也有一些是不同,而差一章)。拉丁文Miserere是have mercy的意思,大衛清楚自己的罪惡深重,他所犯的罪已經干犯了十誡─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人的妻子,這是何等嚴重的罪。他無法自救,只有完全仰望主,懇求主改造他的心。大衛這首為罪痛悔的詩歌,以「求主赦罪潔淨」(1-2節)起始,以「求主恩待錫安」為終(18-19節)。成為歷代信徒最喜歡的詩歌之一,因為在這首詩裡面,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憶起自己內心的掙扎。同時我們明白,大衛怎樣得到上帝的赦免,身為罪人的我們也可以有新的盼望,這是大衛留給後世最寶貴的遺產。

這首詩歌也是作曲家的最愛,其中以文藝復興時期義大利作曲家葛列格里奧阿賴格里(Gregorio Allegri, 1582-1652)的無伴奏 (acapella) 合唱曲 Miserere mei (主啊,請憐憫我)最有名,大約完成於1638年,通常在受難週的星期三和星期五受難日演出。這首複調合唱曲是為二個唱詩班所寫,一個分為五個聲部,另一個詩班為四聲部,共有九部合聲,在無樂器的伴奏下,兩個詩班的和聲一遠一近,九個聲部此起彼伏,交織錯落,又嚴守對位原則,展現出古風格 (stile antico) 及複式協奏曲風 (concertato) 的特徵。其飄逸的高音漸升漸高,直升到極高的C音,有如天籟,樂曲的末了,九個聲部融為一體,極為祥和,難怪孟德爾頌譽之為天使之聲。此曲被教廷視為至寶,嚴禁任何人將此樂譜抄寫外傳,違禁令者必逐出教會,只有重要的宗教節慶才被允許在西斯廷教堂演唱。雖然有幾個抄本在歐洲皇宮流傳,但都不如原版精彩。

根據莫札特家書記載,1770年,當他14歲巡迴演奏至羅馬時,無意中參加教廷的西斯廷教堂 (Sistine Chapel)復活節前一週星期三的彌撒(Tenebrae)時聽到該曲,當晚他憑著記憶將之謄寫成樂譜,星期五回到教堂再聽一次做一些小更正將之出版,從此打破教廷對聖樂的壟斷,禁令不得不被取消。

經上說:大衛所作的事,耶和華甚不喜悅。派先知拿單去告訴大衛王,「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后妃會被他人姦淫」、「兩人姦淫所懷的孩子必死」等報應將臨到。先知拿單知道自己是奉上帝的命令,但是大衛王畢竟是一國之君,要當面指責君王犯罪,還要宣告神的審判,可能會招致殺身之禍!即使像大衛這樣一位明君,他能接受別人的指正嗎?他會不會惱羞成怒?像後來的先知以利亞糾正亞哈王,結果成了亡命之徒;施洗約翰也因指責希律犯姦淫罪而被殺。於是拿單講了一個有關貧窮、貪婪和不公義的悲慘故事。他把這案子呈交給當時以色列最高而且唯一的審判官來裁決,大衛很清楚要如何裁決:這人該死!拿單抓住機會,勇敢的指出「你就是那人!」大衛本身擁有不少妻妾、妃嬪,但他仍對烏利亞作出欺詐、擺佈、剝奪,最後竟為要得到他的妻子而將他置諸死地,這樣的罪惡與那個強取羊羔的富人有何兩樣?

在這戲劇性的一幕中,我們看見一個真正先知的勇氣與智慧,也看出大衛的偉大。大衛可以殺了拿單,或將之逐出宮廷;但是他沒有這樣做,這個故事大大擊中了大衛的心,他知道自己罪虐深重,乃俯伏在上帝腳前,從心底發出哀號:神啊,憂傷痛悔的心, 你必不輕看。

今天我們的家人、朋友、甚或上司、比我們身份高的人犯錯,我們可有勇氣作出指正呢!上禮拜四(7/30)台灣反黑箱課綱發言人林冠華選在他20歲生日當天,燒炭自殺,林冠華原訂計畫是要去教育部前自焚,但是消息走漏,警方守在林家門外,他只好在家燒炭自殺。一位年輕人為了阻擋違背真理、真相、事實的課綱,竟然選擇用死來表達他最沉重的抗議,實在令人心疼。這些孩子不是黑道,只是一群高中職生,出於本土意識,拒絕洗腦教育,從而群起質疑微調程序,質疑微調內容,呼籲馬政府尊重做為教育主體的學生。但是馬政府完全漠視他們的訴求,基於意識形態,死命堅持「一中課綱」,學生、記者來幾個抓幾個,儼然是白色恐怖的再現。我們雖然不捨林冠華的死諫,但是手銬可以銬手,無法銬腦,請大家繼續為台灣的未來守望,為這些孩子所承受的壓力祈禱,讓太陽花運動激起的公民覺醒,藉由反黑箱課綱的接棒,喚起台灣的全面覺醒。

馬丁路德金在Walk for Freedom曾說,蒙哥馬利市的抗議活動重點,其實並不在於黑人與白人之爭,而是在於「公義」與「不公義」之爭,是光明勢力與黑暗勢力之爭。若是會有一個的勝利,那麼這將不單只是黑人市民勝過白人市民,而是公義的得勝,和不公義的失敗。他說:為爭取自由,我在過去的幾年間都很少有安靜的日子。我曾五次被捕,兩次房子被炸。我和家人經常在死亡的威嚇之下渡日。…..然而試煉教導我,當苦難到來時,我可以有兩種選擇:可以以痛苦來回應,也可以將苦難轉化為創造性的力量。我決意選擇後者。有些人視『十字架』為絆腳石,而其他人看它為愚拙的,但我卻前所未有地堅信,『十字架』是上帝對於社會和個人拯救所施的大能。因此,我現在能夠如使徒保羅一樣,謙卑而驕傲地說:『我身上背負著主耶穌的傷痕。』今天我也可以很驕傲地說:『林同學,你身上背負著台灣人的傷痕。』你安息吧!今天你的犧牲是光明勢力與黑暗勢力的決鬥,基督已經戰勝了死亡、戰勝了惡勢力,我堅信公義最後一定會勝利。

我們看大衛的整個犯罪過程是相當可怕的,他一再罪上加罪,倘若大衛犯罪之後,上帝不作任何表示,任憑他繼續犯錯,他的後果會怎樣?人犯罪之後,往往只有一個後果,就是犯更大的罪來掩蓋,並且越犯越嚴重,越陷越深,終究無法自拔。就像今日的馬政府,由惡人走向罪人,再由罪人淪為無可救藥的褻慢人,最後只有滅亡一途了。我們基督徒也常常會這樣,犯罪可能令我們自我感覺良好,於是我們就常常被罪惡吸引,也常不自覺地陷在罪中。有時我們覺得自己可以瞭解罪惡,也可以克服罪惡。但我們卻不是上帝,我們要有警覺的心,認識自己的軟弱。

大衛王之所以與眾不同,在於他面對神嚴厲的審判,他沒有拖延,沒有委過於人,也沒有狡辯,大衛知道上帝仍未丟棄他 (詩51:11)。他在神面前認罪,也在人面前公開認錯。他沈痛地呼喊:「我向祢犯罪,惟獨得罪了祢 (51:4)。」除了憂傷的靈;憂傷痛悔的心,他別無可獻給上帝。他承認自己的罪,他求神赦免,他才能在黑暗中找到正確的出路和方向。果然,他最後成為上帝的朋友,以色列人甚至稱耶和華為大衛的上帝。親愛的兄姊,上帝是公義的,我們相信只要是為公義而戰,苦難終將轉化為創造性的力量,有一天,公義一定會勝過邪惡。我們也相信上帝是憐憫的,雖然我們會做錯事,只要我們願意誠心在神面前,也在人面前公開認錯,我確信沒有任何一個罪人 會因犯罪而脫離上帝的愛與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