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回頭  路加福音15:1-211-32                                                          2/19/2009

一、言:

法國文學家 (Ernest Renan, 1823-1892) 認為路加福音是新約中最美的作品。路加福音第15章是該書最膾炙人口的一章,有人稱之為『福音中之福音』

耶穌的比喻在馬太13章中總共有八個都是天國的比喻。在路加福音第1532節經文裡,有三個失而復得的故事,vv. 3-7牧人尋找一百隻羊中迷失的一隻;vv. 8-10婦人尋找十個銀幣中遺失一枚的故事;vv. 11-32浪子回頭的故事。其中浪子回頭是三個比喻中最為精彩的。這三個比喻又稱為失而復得三部曲,從遺失百分之一到十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其共同主題是遺失後再尋回,出走的再回轉過來。三個比喻都強調主人(父親)的態度,不論是一百隻羊,或是十個銀子或者是父親,他們都為這些失而復得非常高興,邀請朋友、鄰居家僕一起慶祝。耶穌藉此說明上帝是如何看待我們的過錯,只要我們肯悔改,他更重視肯悔改的罪人,而且無條件讓我們恢復做神的兒子。

東方正教( Eastern Orthodox Church)通常在每年的最後審判主日(Meatfare Sunday,大齋節期的前兩個禮拜[i])禮拜中朗讀浪子回頭的比喻今年的最後審判主日是222

vv. 1-2 有一次,好些稅棍和壞人都來聽耶穌講道。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們埋怨說:「這個人竟接納壞人,並且跟他們一起吃飯。」說明耶穌會何要講這三個失而復得的比喻福音書悔改的比喻有三類

1. 耶穌為甚麼要向稅棍和壞人傳福音(9:122:17)

2. 批評者(法利賽人和經學家)也需要福音(22:1-10)

3. 所有的人都需要福音(浪子回頭比喻)

二、浪子回頭

在這比喻當中,路加福音用幾個對比來表達:飢餓vs宴會,拒絕vs接納,失去vs復得,生vs(v.32)

這段經文有三種強調:

1將焦點集中在浪子身上。

2將焦點集中在父親身上。

3將焦點集中在大兒子身上。

我以前的瞭解浪子回頭的比喻都是傳統的解釋將焦點放在浪子身上。那時我的想法是世人有兩種人:大兒子代表好人也就是耶穌所說的法利賽人,而浪子代表壞人也就是耶穌所說的娼妓稅吏。父親代表上帝,他的愛是永恆不變。

1.         小兒子vv.12-19

v.12 兒子主動要求分財產。猶太律法規定,做父親的不能隨意處置他的產業。大兒子按例可取得三分之二,小兒子則承受三分之一(申21:17)。父親想早點退休,在死前便把產業分給兒子是常有,但是父親有權支配(所以當小兒子回來後,父親仍然發號司令,vv. 22-23) ,兒子也不能把財產賣掉,只有支配權。至於小兒子的請求,德國新約學者Günther Bornkamm (1905-1990) 說要分財產一定要在父親死亡以後才行(TeSelle, Speaking in Parables, p. 14)。小兒子賣掉財產在當時是很不尋常,也是大逆不孝的。他實際是說:『現在就把我當得的那一份產業給我,反正在你死後就是我的。』

v. 13-16 小兒子賣掉了分得的產業(父親並沒阻止),帶著錢,離開父家,移民到遙遠的非猶太人地區。意思是他不但放棄自己的家,甚至離開本族以及信仰傳統。根據古籍記載,第一世紀猶太人分散(Diaspora)到巴勒斯坦以外地區超過四百萬人,而居於本土卻只有50萬人。這裡路加福音用反諷法來描述(Jeremias, The Parables of the Jesus, P. 104)小兒子用盡一切產業,哥哥指控他不但分了財產,還拿去花在娼妓身上,最後落得和豬一起生活。猶太人看豬是不潔之物,不可吃。因為豬雖然腳蹄分瓣,卻不反芻(11:7)。你們不可吃這些不潔淨動物的肉,也不可接觸牠們的屍體(申148)。如今他已成為不潔淨的罪人,餓得恨不得拿豬吃的豆莢來充飢。

v.17-20 轉捩點:醒悟與回歸。小兒子己成為宗教上不潔之人,他不敢以兒子的身份要求被接納。小兒子徹底悔改想以最低等的奴隸身份,一個雇工,一個以日工計算的工人身份,請求收容。普通的奴僕還可說是家庭中的一份子,至於雇工,則隨時可以解僱,是僕人中地位最低的一種。他與家庭沾不上任何關係。

醒悟與回歸」是基督教信仰的奧秘,人生在世,有如浪子浪蕩漂泊,不斷受制於社會的評價與試探,人生起伏的經歷是回歸中很重要的一個過程。若我們知道,我們正走在那個回歸的路上,就像小兒子,縱使貧病交加、路途坎坷,他還是定意往前走,因他相信前頭必然有個美好的地方。

2.       父親 vv. 20-24

v.20 父親在離家還遠的時候就看到小兒子,飛奔過去與他連連親嘴。顯然父親常常依門等待兒子的歸來。而老邁的父親奔向前去已是很不容易了,竟然還緊抱一身污穢的小兒子,不停地親吻。充分表達了父親不但接納失喪兒子的回頭,並親吻讓小兒子在沒機會說悔改之前就接納他,仍願意接納他是兒子。

v.21-23 兒子說:『爸爸,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再也不配作你的兒子。』父親似乎不在意他的悔改,反而轉身命令僕人殺牛犢慶祝。袍子代表榮耀,只有上賓才有的待遇,代表改過自新,過新生活;戒指代表權威,因為人若把署上名字的戒指給予別人,那就等於把委託權授予了他,因此恢復他小兒子的身分;鞋子代表自由人,只有家人可以穿鞋,當時的奴僕都是打赤腳的。這則比喻對上帝的愛與饒恕有極細膩的描寫,或許稱之為『慈父的比喻』更為貼切。

v. 23-24 猶太人只有慶典才殺請客與客人同樂代表父親公開作見證:他已「失而復得」,浪子一方面要公開宣告大逆不孝的浪子已經悔改「死而復活」,同時也要見證「失而復得」老父無與倫比的愛。

上帝愛我們,不是因為我們的服事眾多,也不是因為我們有才幹,更不是因為我們有什麼什麼......。上帝愛我們,只因為我們是祂心中的兒子,祂便毫無保留的愛我們。

3.         大兒子 vv. 25-30

V. 28-29 大兒子是故事中的第二個浪子小兒子的忤逆放蕩很容易看出來,他的迷失顯而易見,是公認的壞人,大兒子一生順服父親,做事認真負責、守規矩人人尊敬他,甚至被視為模範兒子。外表看來,大兒子無可指摘,但這不代表他完全沒有犯罪,無需悔改。父親擁抱迎接那知道回頭的小兒子,對於不知道自己錯的大兒子則是出去勸他悔改,所以兩個浪子都需要恩典。耶穌用比喻告訴法利賽人:你們批評別人,其實你們內心也需要回轉。

v. 30 他對父親說你的兒子,而不是說我的弟弟。當大兒子看見父親為弟的回來大事慶祝時,突然,變得忿恨不平、苦毒和冷漠。過去,他的這一面一直深藏於心,一個正人君子,竟然有這麼大的恨意,有這麼多的批判、譴責和偏執。小兒子的迷失,比大兒子的這種深植於生命深處的冷漠憤怒,容易悔改得多,深植於心裡的迷失,不容易分辨,更難以理智地對付。

v. 31父親對大兒子的情緒沒有做任何評論,反而強調他和大兒子之間的親密關係。在父親眼中,大兒子可以擁有他所有的一切,而大兒子把自己看成是雇工,認為父親是個刻薄寡恩的主人,他辛勤忠心的工作,仍然無法獲得主人的歡心與獎賞。

v. 32 小兒子是自己悔改回來,不是父親找回來的,迷羊、銀幣人得費心找,找著了還邀請朋友、鄰居一起來高興。小兒子自己會回來,為什麼不能同那迷羊,和失落的銀幣尋找回來一般的高興呢?在耶穌基督的眼裡,這些稅吏和壞人比起那些羊和銀幣,更是貴重無比。

其實我們仔細觀察會發現在教會裡就有許多的小兒子、大兒子,就我自己而言,也是在這小、大兒子的行列中遊盪而不自知。我們常任意行事,為了要展現實力證明自己很行(小兒子心態);我們也把他人的成就視為威脅,有人做得不錯,就在心裡嘀咕,認為自己做的比他好,卻得不到應有的讚賞(大兒子心態)。在小、大兒子的心態作祟下,大家用盡力氣暗地較勁,爭執的焦點已不再是就事論事,而是面子問題;結果整個教會的運作停擺,或是各行其是,誰也不服誰。很多教會裡的死結與糾纏,歸根究底,還是小兒子與大兒子的「靈性」問題。

4.   結論和中心主旨:  v. 24 & 32 死而復活、失而復得 (Jeremias, The Parables of the Jesus, P. 105,盧雲,浪子回頭,158頁)。

「我們一輩子在找朋友;不停地尋找人的關愛;找人注意、賞識、肯定我們。無論教會或社會有股無形的壓力,過於著重順服,要我們一直作個倚賴的孩子,以致信徒很難成為獨立的屬靈成人?這個消費型社會,不斷鼓動我們耽溺於孩童般的自我滿足,有誰曾激勵我們,從幼稚倚賴中解脫,接受成人的責任?我們自己又豈不時常想要逃避為父的戰兢職責嗎?林布蘭確曾逃避了。 只有經過無數的苦難傷痛,瀕臨死亡邊緣,他才能明白,並且畫出真正的屬靈父情。」盧雲認為不管我們是大兒子或小兒子,我們受召是要成為父親,迎接子女回家,不質問任何問題,不求任何回報。
 

1.      是不是每一個基督徒都可能經歷小兒子的叛逆、受苦和歸回的過程?

2.      誰是現代大兒子?

3.      路加福音的上帝觀

 

注釋:

[i] 東正教的32日大齋節 (Clean Monday) 開始417日受難日 (Good Friday) 419日復活節 (Easter Day)。西方教會(天主教和新教) 大齋節是 2月25日聖灰日(Ash Wednesday)開始,45日受難日,47日復活節。另一個比喻也適用於最後審判主日是馬太25:3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