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屬天的兒女 |
2006.01.01 |
|
經文:加拉太 4:4-7RR15(Psalm 65), SS366(E163), 382(HAM297), 510(E191) (台語版)今天是新年,在教會曆是耶穌受割禮日(路2:21)也是聖誕節後第一主日。保羅曾三次前往加拉太地區,第一次到加拉太南方(徒13-14),建立加拉太教會。加拉太人常受強權的欺壓,一切的宗教信仰都是統治者命令。所以他們的宗教和人生觀也因著統治者的不同而變更。因此他們可以說沒有固定的文化、宗教 信仰或社會結構。保羅傳的是自由,恩典與愛的福音,這種信息是他們的期待,所以很快就能接受,但是這種特質也使得加拉太人不容易持守原來所信仰的道。當保羅離開加拉太教會後,信奉摩西律法主義的狂熱份子就滲入教會,堅持必須 接受割禮、守律法,才能得救,曲解了保羅所傳因信稱義的福音。有一些信徒的想法和行為受到影響,偏離了基督徒的樣子。所以這封信一開始就用非常嚴厲的語氣警告加拉太教會的信徒。保羅說只有藉著信心,人和上帝才能有合宜的關係。由於保羅的努力從此基督教自猶太教分離而出。本書信是保羅寫給加拉太教會為了解決基督徒是否須遵守摩西律法。我們都知道保羅寫給腓利比教會的書信是喜樂的書信,但他寫給加拉太教會的書信則是嚴厲的書信 ,他不但當面指責彼得和巴拿巴等使徒,後來也指責加拉太教會信徒。改革家馬丁路德的註解書當中,他最喜歡的是加拉太書的註釋,他在目錄上批注:加拉太書是我的書信;我如同和它 解了不解之緣,它是我的凱撒玲(Catherine von Bora是路德的太太暱稱凱蒂),由於此書是總結因信稱義的真諦,又稱為宗教改革大憲章。上週我們說到聖誕禮物的意義是上帝道成肉體成為人類的拯救者。今天的經文接續上禮拜讓我們一起來思考幾點:耶穌從律法下把我們贖出來(V.5):舊約的選民依照律法而行。每年有許多律需要遵守。上帝讓耶穌來世上目的是廢除舊律法,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成為神的兒女。耶穌說:「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約12:47)所有的使徒當中只有保羅把律法稱為小學,其實保羅並沒有看輕律法,但在上帝面前稱義就不再需要律法。我以前上教會歷史時,老師說到奧古斯丁和伯拉糾主義之爭時告訴我們,人不可能因行律法而得救,因為人不論多完全都不可能達到上帝的滿分,所以因功稱義是行不通的。馬丁路德在奧古斯丁修道院經嚴格訓練,深深體驗不論是禁食,讀經,減少睡眠或刻苦己身,都無法得到真正的救贖,也無法解決良心問題。於是開始對修道院極注重功德的教會產生疑惑,後來被派到羅馬教廷後,看到許多迷信和神職人員的腐敗,更加對教會失望。1515-1516年撰寫羅馬書註釋時,明白因信稱義才能救 人脫離罪惡之綑綁。馬丁路德意識到基督徒縱使過著敬虔的生活,也無法避免無意的犯錯。因為罪緊跟著我們的肉體,而肉體使我們犯罪,甚至受了聖神充滿的人也不能例外 ,所以我們無時無刻都需要主的恩典。兒女的名分(V.5):耶穌誕生真正意義是人成為神子。這也是詩篇2:7所說的:「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兒女的身份是恩典,不是用任何的所為去換取的。只要相信耶穌是基督;是救主;是生命的主宰的人,都可以得到。這關係是因耶穌道成肉身,為我們的罪受釘十架,使我們得以成為上帝的後嗣,現在我們在上帝面前的地位是兒子,不要把自己降格當成奴隸看待。保羅時代跟今天在財產的繼承做法上是差不多的,大部分人都是把財產交給自己的子女繼承, 作為上帝的兒女就繼承了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和應許,這就是恩典。我們除了享有這份產業的諸般好處;還負有管理經營產業的責任。我們既然擁有兒女的名分,便要學習上帝的樣式。第六節說:上帝差他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就是要我們藉著聖靈顯出上帝的榮耀。由於馬丁路德這樣的瞭解,生命是上帝的恩典,有了上帝的恩典,生命才有自由可言。這也是保羅對加拉太信徒提出的呼籲,要他們因為耶穌基督的緣故能挺起胸膛,不要再受到摩西律法重擔的壓迫。這是我們信仰的根基,藉著耶穌基督,成為上帝的兒女,得以和祂建立和好的關係。因此兒女不是奴僕,就算做錯事情,父親也會給我們機會,像慈父一樣等待浪子回頭。自由:保羅說:『你不再是奴僕,而是兒子。…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4:7;5:1)這是加拉太書的中心思想,也是最重要的一句話,保羅以此來探討基督徒的自由。基督徒的自由是因著信,藉著愛的行為在日常生活中間表現出來(5:14)。譬如:禮拜天別人去玩,我們卻到教會敬拜上帝。很多事情非基督徒很輕易就可以去作,而我們卻因為信仰的緣故不能作。有時在工作場所會被認為擋人財路。但從另一方面來說我們不受這個世界所束縛,也不被撒旦綑綁。以台灣人為例,一般民間信仰者很迷信。作什麼事情都要照黃曆看日子。除此以外七月是鬼月,任何事情都不宜。所以基督徒如果需要,買房屋,買車,旅行都可在這段時間。可見基督徒的自由不是不受約束的自由,不是這個不能做,那個不能做的「不自由」。保羅勸我們已經得到自由的人,不要回到以前受世俗律法束縛的日子。如果一個人不是出於自願,任何的律法、約束、限制都沒有辦法讓他的生命活出榮耀來,只有從上帝來的愛,幫助我們建立起來的信心,靠著這樣的信心與愛心去面對每一天,才能見證主耶穌復活的信息,使上帝得到榮耀。布魯克斯(Thomas Brooks)說:「一位基督徒的生命不為別的﹐只為要成為耶穌基督可見的代表。」我們既然是上帝的兒女,看待自己的生命絕對不同於世人,世界常常要左右我們對自己生命價值的判斷,我們不需要物質來證明自己的存在和價值。只要時常省察自己跟上帝的關係,帶著單純的心接受上帝的恩典。在日常的生活中為主結出聖神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6:19-20)。日日謙卑與主同行,做一個有見證,有尊嚴的基督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