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誡命

2005.10.16

文:馬太福音 22:37-40

耶穌說:「『你要全心、全情、全意愛主─你的上帝。』 38 這是第一條最重要的誡命。 39 第二條也一樣重要:『你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 40 摩西全部的法律和先知的教訓都是以這兩條誡命為根據的。」


  RR10(PS40), ss59(E21), 342(E171), 507(E189)

一般人認為基督教是博愛的宗教,如:印度聖雄甘地他就非常仰慕耶穌愛仇敵的精神。所以他一直想要瞭解基督教。不幸當他在南非要進入白人禮拜堂時,被白人拒絕,此後他一生不再踏入教會。但是他所領導的印度獨立運動卻是高舉耶穌基督愛的精神,以不抵抗主義來對抗英國,終於成功地把印度帶領成為獨立之國。孫文因為基督教愛的影響,他自己很喜歡寫『博愛』兩字,後來他也皈依基督。所以基督教之所以能吸引人在於耶穌基督對愛的詮釋和實踐。

耶穌曾說過:人為朋友犧牲自己的性命,人間的愛沒有比這更偉大的了(約15:13)。我們若為朋友犧牲自己的性命,只不過就了少數人而已,但耶穌為全人類的罪犧牲生命,所以基督徒成為「神愛世人」(約3:16)的代言人,「神愛世人」也是呼召世人悔改最有力的武器。 不止耶穌傳揚愛的道理,保羅的林前13章是「愛的詩篇」。約翰被稱為愛的使徒。他本來是衝動型的人物,曾經想從天降火把人燒死。但是他所寫的約翰1、2、3書卻記載很多愛上帝和愛人的教導。他的性格原有許多的不完全,被主改變後,說:「我們要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上帝來的。那有愛的,是上帝的兒女,也認識上帝。那沒有愛的,不認識上帝,因為上帝是愛。上帝差他的獨子到世上來,使我們藉著他得到生命;上帝用這方法顯示他愛我們。這就是愛:不是我們愛上帝,而是上帝愛我們,差了他的兒子,為我們犧牲,贖了我們的罪。」(約一4:7-10)

今天的經文是耶穌給我們的新的誡命,另一處經文為約翰13:34-35「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要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如果你們彼此相愛,世人就知道你們是我的門徒。」簡單說,原本舊約有十誡,但是耶穌把它精簡成一條誡命,就是:愛。其實耶穌的要求並不多,我們如何能實踐耶穌的教導?分兩個層次:愛上帝和愛人。然而我們要先懂得愛人才能愛上帝。因為愛上帝是很空洞的話,所以約翰一書4:20-21說:「若有人說:我愛上帝,卻恨自己的弟兄或姊妹,他就是撒謊的;他既然不愛那看得見的弟兄或姊妹,怎麼能愛那看不見的上帝呢?」我們要實踐愛上帝,必須先愛祂創造的人,愛自己的弟兄和姊妹。若沒做到這點:他的愛主、愛上帝是空談。所以若要看一個人愛主,應該從他怎麼愛人作為指標,除了上次我們談到服務之外,可以從幾方面著手:

先愛自己和家人:傳統台灣婦女常被教導要有三從四德之美德,三從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四德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女孩的品德、談吐、修飾、服務能讓男子滿意,免得犯了七出之罪,被退婚回娘家。所以很多婦女從來不知要如何愛自己,只是為家庭而活。有個家庭經濟不是很好,母親都把魚肉留給家人,自己吃魚頭。後來子女都發達了,為了慶祝母親生日,在宴會中特別為母親訂一道紅燒魚頭。母親看了大哭起來,孩子們驚慌地問說,妳不是最愛吃魚頭嗎?母親說以前家境不好,我啃魚頭,把魚肉留給你們吃,現在為何還要我吃魚頭?孩子才知道母親的體貼。我們現在情況雖不至於如此,但是父母還是把好的東西給孩子。最近我買新電腦,本來我想用我兒子的舊電腦,他是電腦主修所以想新的讓他用。當我把這個意見告訴秀卿時,她說孩子不必每次都用新的。我還是說我只是打字和上網用舊的就好。當我們把這個意見告訴秉中時,他說:因為他的notebook去年才買,還很好,家中的電腦只是做作業用,所以不用換新的。其實愛家人,這也是我們通常最疏忽的,我們常被三國演義劉備一句話所誤導:妻子如衣服,朋友如手足,衣服破了可在補或換新的,手足斷了難以補救。其實當年老之後,朋友都各自離去,只有妻子在旁陪伴,但我們通常最忽視妻子的存在。五倫當中夫妻是最親的,所以我們應該由這裡做起。然後愛妳的父母子女,兄弟姊妹,親戚朋友,最後愛別人…

愛心從小處著手:耶穌對我們的要求並不高,很簡單便能做。譬如,在馬10:42耶穌說:「就算拿一杯冷水給門徒中最小的一個喝,只因那個人是我的門徒,一定會得到獎賞。」感謝主,作門徒的代價很高,但是作門徒的身價也很高,一個服侍門徒的人必得作門徒的賞賜。 如:我們全教會參與教會的服事,就是與上帝同工,這是極大的榮幸。耶穌又說:「既然你們為我的跟從者中最微小的一人做,就是為我做!」(馬25:40)。上週祈禱會時,李長老分享他去年去Yosemite登岩時的見證,當天很熱,他上山時帶五罐水,到達山頂時止剩下一瓶水。正在休息時,有一位婦女來說:她已經沒水了,能不能分她一點水喝?李長老陷入兩難,因為還要下山,同行另有兩人(兒子和姪子),但他們的水全喝光了,只剩下一瓶開特力,但是李長老還是把水分給那位女士。當有人問Mother Teresa為何能為那些遊民或身有惡臭的人服務?她的回答是:我在他們的身上看到基督。 今天我們所做的一切,將來要照自己的作為得賞賜,祂將按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為逼迫你的祈禱:耶穌告訴我們:「要愛你們的仇敵,並且為迫害你們的人禱告。」通常我們對待人,都難免有差別待遇,有時對自己的子女也無法避免,更何況是對朋友和仇敵的差別。耶穌又說:「天父使太陽照好人,同樣也照壞人;降雨給行善的,也給作惡的。」(太5:45)上帝在創世記1:26說:「我們要照著自己的形像,自己的樣式造人。」所以每個人的存在都是上帝的恩典,祂同樣賜雨水和陽光給好人和壞人,耶穌要我們學習改變,把上帝的要求當成我們的標準。免得仇敵越來越多,朋友越來越少。

透過今天的經文,要愛人如己,讓我們再一次省思。雖然我們不必向日本作家太宰治因為沒辦法達到愛人,而連續自殺四次。當我們成為基督徒之後,也不能只停留在當聽道的信徒,要努力參與上帝的事工,在生活中去實踐愛的誡命,就是不論別人怎樣對待我們,我們還是要心存關懷去對待別人。甚至勉勵自己要饒恕人像上帝饒恕我們一樣,求上帝給我們有更多的愛心和耐心,盼望有一天讓別人從我們的彼此相愛,就知道我們是耶穌基督的學生(約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