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1-4「使徒對百姓說話的時候,祭司們和守殿官,並撒都該人,忽然來了。因他們教訓百姓,本著耶穌,傳說死人復活,就很煩惱。」(v.1-2)
Jeremias認為祭司有可能是聖殿中的警察,也可能是當值的利未人(Jerusalem at the Times of Jesus pp.
209-10 )。守殿官是管理聖殿的高級人員,地位僅次於大祭司。其屬下有一群守殿官又稱祭司,是聖殿中的警察,維護聖殿裡外秩序。撒都該人(見太3:7):是猶太人社會的當權派,凡大祭司及其親屬幾乎都是撒都該人。他們控制猶太人的最高議會,羅馬政府賦予其特權,以維持猶太社區的安定。
彼得與約翰藉著醫治,為主作見證,並召人悔改(3:11-21),當時信者,光是男人,數目將近五千(v.4)。彼得和約翰宣揚耶穌復活的信息,此信息一旦與彌賽亞連結,對猶太人來說,是大衛王朝的再臨,也就是獨立、叛變--推翻羅馬強權之意。因此耶穌復活的信息,除了直接挑戰這些當權派的神學理念外,也害怕使徒們所帶來的群眾,會引起社會的動盪,危害其既得利益。
v.5-6 「第二天,猶太人的領袖、長老,和經學教師在耶路撒冷聚會。
大祭司亞那和該亞法、約翰、亞歷山大,以及大祭司的親屬都在座。」亞那於主後5-15年為大祭司,之後由女婿該亞法繼任(路3:
2)、約翰和亞歷山大可能是大祭司的親戚(一說是大祭司亞那之子),可見聖殿是掌握在幾個當權的家族手中。猶太首領如今動用最高的七十士議會三合林(Sanhedrin
見 5:21, 27, 34, 41; 6:12,15; 22:30; 23:1,6,15,20,28;
24:20; 路22:66 )來審問,同一個議會及其構成分子曾經將耶穌釘十字架,現在,開始逼迫使徒。
v.7 「你們靠甚麼能力,奉誰的名做這事呢?」公會詢問彼得和約翰是靠誰得以醫治生來瘸腿的,又是誰授權的呢?目的是要找出幕後的首腦。
v.8-12 彼得的見證(三次不認主 vs
聖靈充滿)
當耶穌被捕時,曾經從猶太人面前逃走的同一個彼得和約翰,現在卻站在公會前,挑戰公會不允許他們傳道的命令。從膽小,害怕到勇敢的傳講基督的道,這是多麼大的轉變!這正是見證了一個復活的主,透過聖靈改變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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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8-10彼得和約翰站在公會前受審,也就是主耶穌被判受死的地方。彼得再次被聖靈充滿 (2:4 &路12:11-12; 21:14-15
),回答說:「這是由於拿撒勒人耶穌的名所發出的能力。他被你們釘在十字架上,而上帝已經使他從死�奡_活了。」這裡應驗了耶穌對門徒的應許:「人家把你們帶上會堂,或是帶到官長或統治者面前受審問的時候,你們不用擔心要怎樣為自己辯護,或是要說些甚麼話;
因為在那時候,聖靈會指示你們該說的話。」(路12:11-12)彼得反客為主,很勇敢地在猶太領袖們的面前見證福音。他在這�堭j調一個事實:儘管你們將主耶穌釘十字架,上帝卻叫祂從死人中復活,這一切都在上帝的計畫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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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1-12關於這位耶穌,聖經說過:「你們的泥水匠所丟棄的這塊石頭已成為最重要的基石。拯救只從他而來;因為天下人間,上帝並沒有賜下任何其他的名,使我們藉著它得救。」
v.11引自詩篇118:22 (詩篇
113-118篇俗稱 Hallel Psalm (哈利詩),是猶太人在逾越節的獻詩。請參考太 26:30,
可14:26),。耶穌在馬太 21:42 也曾引用,指明祂是上帝建造的石頭;是錫安的基石 (賽 28:16),是聖殿的根基(亞
3: 9),也是活石(彼前
2:4)凡信靠他的,都不至於失望。『匠人』是指猶太首領,他們原是上帝的助手,理當幫忙建造,如今反而棄絕祂,然而上帝寶貴祂,要在地上,在祂的子民中間建造祂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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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2
強調耶穌是人類唯一拯救的盼望。同時也是向猶太人宣告:耶穌就是彌賽亞,是上帝派來的拯救者,除祂之外別無道路。
v.13-22 當權者懼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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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奇彼得和約翰
的勇敢和申辯能力
「議員們看見彼得和約翰那麼勇敢,又曉得他們是沒有受過甚麼教育的平常人,十分希奇,」(比較 約7:15-16; 18:15-27; 路22:56)
議員們希奇彼得和約翰,兩個鄉下的漁夫,在面對權勢者時,竟然毫不懼怕,侃侃而談,膽色過人。可見聖靈的力量勝過任何人所依恃的力量。這也是驅動門徒們生命的動力。因此,門徒們不再害怕人的嘲笑和迫害,甚至是死亡,因為他們知道如果上帝能夠讓耶穌從死�奡_活,那麼以後上帝也能讓他們從死�奡_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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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否認彼得述說有關耶穌的事:v.13「理會到這兩人原是跟隨過耶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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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否認瘸腿走路的事實 : v.14「因為他們看見那個被治好了的人跟彼得和約翰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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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警告使徒,不得再奉主耶穌的名教導:v.17「惟恐這事越發傳揚在民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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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為所發生的是頌讚上帝
v.19 -20
彼得和約翰回答他們:「在上帝面前,聽從你們對,或是聽從上帝對呢?你們自己判斷吧!我們所看見所聽到的,不能不說出來。」v.19 (參見約 3:11,32; 約壹 1:3, v.20 王上22:14)
三合林是猶太人的最高議會,代表律法,按傳統是上帝的代言人。議員們不願承認、不願面對耶穌從死�奡_活的事實
,彼得提醒他們,議會不過是人的組織,當兩者衝突時,必然是要順服上帝勝於人。使徒表明他們只順從上帝
心意,是不會對人做任何妥協的,只有如此才能見證生命。
v.
23-31 奇妙的禱告會 - 門徒的第一篇禱告詞
早期教會處於危難之中,轉而求告上帝,相信凡事預定,就大得安慰,更加依靠上帝,同心禱告。高聲頌讚上帝擁有絕對的主權﹔祂是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上帝。這段禱文可能是作者將當時聚會時常用的禱文,或禮儀傳統,經過修訂後置於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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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敵的作為是上帝早已預定,必要實現的。因此門徒不用怕,要有信心去面對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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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求上帝壯膽,賜與更多權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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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後再度被聖靈充滿。
v.23 「彼得和約翰一被釋放,立刻回到自己的人那�堙C」聚集所在不明
,當時信徒人數可能超過八千 ,但此處是指家庭成員、使徒和部分信徒代表。「把祭司長和長老所說的話都向大家報告。」將公會的禁令及其無能向大家報告,同時見證上帝的同在與應許,使他們得以壯膽反擊。
v.24
「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主宰啊!」(見王下19:15-19賽 37:16-20; 詩146:6; 出20:11; cf. 14:15
)強調上帝擁有絕對的主權,地上的政權無論如何跋扈,都無法與之抗拒。
v.25-26 你曾藉著聖靈,用你的僕人─我們先祖大衛的口說:「外邦為甚麼吼叫?萬民為甚麼妄圖虛幻的事?
地上的君王都披掛上陣;統治者也都結集在一起,要攻擊主和他的受膏者基督。」引自詩2:1-2。意指外邦人狂妄,視上帝及其受膏者如無物,雖然圖謀惡計,也是枉然。
v.27「希律和龐修•彼拉多在本城跟外邦人和以色列人勾結,要攻擊你神聖的僕人耶穌,就是你所選立的基督。」這裡有兩組人攻擊耶穌,希律(Herod Antipas4 BCE-39)及彼拉多代表君王與地方領袖,外邦人和以色列人是指羅馬兵丁及呼喊將耶穌釘十架的猶太人。(參考路2:2;
3:1, 23:6-12, & 15;路 4:18; cf 賽61:1)
v.28 「他們勾結起來,要做你的權力和旨意早就預定要實現的一切事。」出13:3.
14, & 16; 詩55:21欲成之事(providence)
,強調上帝的大能,無所不知。這一切不過是上帝永恆計畫中的插曲,為要成就祂的旨意,完成祂的工作。
v.29-30「又使我們能藉著你神聖的僕人耶穌的名行神蹟奇事。」耶穌是神蹟奇事的主,使徒一方面求上帝鑒察,賜力量及膽量,好在威嚇中繼續見證主道。一方面乞求行使神蹟奇事為助力,以便廣傳福音,成就祂的的工作。
v.31 「他們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禱告後,如地震般地震動,是舊約中上帝顯現的表徵之一(出 19:18 ,賽 6 :
4),表示上帝對禱告的回應。上帝不但與他們同在,又賜下聖靈,讓使徒們都能放膽講論上帝的道。
v.
32-37 財物共享 - 早期教會愛的生活
在第2章43-47,也有記載早期教會的共同生活,這兩段經文都是強調信徒在主裡的相交及共享。教會生活的兩大特徵是同心合意及財物共享
,也就是愛神愛人的實踐。這種信仰生活的見證是早期教會快速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這裡舉巴拿巴
為典範,與下一章的亞拿尼亞 和撒非喇的欺騙比較,表示實行上的正反事例。
v.32 這與亞里士多德
的倫理學中提到朋友有通財之義很接近。Among friends everything is
common (Aristotle, Nicomachean ethics)此外亞歷山大的非羅(Philo)也有相同的教導,由於理想社會落實於信仰團體,也引起了外邦人對基督教的認同與興趣。
v.33 cf. 1:3; 1:22
v.34-35 「在他們中間,沒有人缺乏甚麼。那些擁有田產房屋的,都賣了, 把賣產業的錢交給使徒,照各人的需要分給各人。」按申15:4記載:「如果你們聽從他,謹慎遵行我今天給你們的一切命令,你們中間就不會有窮人。」你們中間不會有窮人,乃是上帝的應許與祝福。
按使 5:4 信徒也可以選擇不賣田地,或留下財產自己管理。故凡物公用,是愛心極為具體實踐的表現,是心甘情願地變賣所有,拿出來與大家分享,不是絕對性或強迫性的。根據 Fitzmyer,
不一定所有的財產都變賣‘There was never a needy person among them, for those who owned
property or house would sell them, bring the proceeds of what was sold’ (AB,
p.313).
v.36 居比路: 今名塞浦路斯。居比路在公元前22年從皇帝管的省變成參議院管的省。保羅訪問居比路的時候,士求保羅是方伯(徒13:7)。又名馬加里亞(Makaria)意為快樂島,
是地中海第三大島,因它的氣候很好,資源及土產豐富,包括木材、礦石等,故無論是早期的埃及或後來的羅馬帝國,都非常重視它。因近巴勒斯坦,猶太移民者眾。使徒行傳多次提到此地,巴拿巴和保羅分道揚鑣後就和馬可到這裡傳道。(徒15:39)
「名叫約瑟,使徒們叫他巴拿巴」約瑟 (創30:24), 巴拿巴 ( cf. 9:27, 11:22-26, 13:1-4, 15:2 35-40
)原意是勸慰子,就是很會安慰人。後來聖經還有數回提到他,都延用巴拿巴,未再提到本名。 巴拿巴有一顆寬宏的心,他把自己所擁有的與人分享,他在無人相信保羅時去接納他,他提攜保羅,共同開拓安提阿教會,奠定向外邦人傳教的根基。換言之,他是照聖靈的「感動」,活出基督生命的信徒。
v.37利未人: 按摩西法律的規定,利未人是不能擁有財產的祭司(民18:20,申10:9),屬於利未族的巴拿巴擁有財產,可能是亡國於巴比倫之後,律法不再具有約束力。或者是旅居國外的不包括在約束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