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言:
這一章對教會歷史是非常重要的。除了重複哥尼流及其親友等外邦人受聖靈的洗禮,說明耶路撒冷信徒如何看待外邦人信主事件外,
緊接著安提阿希臘人的歸主,以及門徒首次被稱為基督徒(v.26)。這兩件事都是出於聖靈,而不是耶路撒冷的主導,同時也是普世教會的起點。v.1-18是
10:5-22
的重複編輯,德國學者Bruno Bauer認為是彼得外邦傳教之榮光。德國學者Ernst
Haenchen 指出這是為使徒行傳的讀者所寫,而非彼得的耶路撒冷聽眾(p.355)。這一章分兩大部分,第一部分1-18節是彼得答辯給外邦人洗禮的事,共分三段落:v.1-3
耶路撒冷信徒的質疑。
v.4-17 彼得答辯,
v.18 信徒的決定。第二部分19-30節是記載安提阿教會的興盛與見證。
二. 解釋:
v. 1-3
耶路撒冷信徒的質疑
v.1 耶路撒冷及全猶太都聽見
cf. 8:14 &11:22 &(10:45)
v.2 上耶路撒冷:海拔2500呎,所以
從濱海的該撒利亞去耶路撒冷是往「上」
走。割禮黨(circumcision Party):cf.
10:45&15:5。依據Conzelmann(p.86) 他們不是 一個團體而是一個教會,可能是 6:1所指,以說「希伯來土話的猶太人」為主的信徒。
v.3
一同吃飯:門徒們質疑,彼得因與外邦吃拜過偶像食物的人共餐,已經不潔淨了,從此如何傳福音?Cf.
8:9-13。加2:
11-14。
v.
4-17 彼得答辯
彼得向「割禮派」解釋為何與不潔淨的人共餐,特別重提第十章有關「異象」的顯現,促使他走出「潔淨」的枷鎖。彼得的答辯全部集中在「聖靈」,是「聖靈」指示他這樣做,是聖靈降臨在這群不潔淨的人身上,使他們領受聖靈的恩賜。聖靈在整本行傳中一再地更新門徒的思維,徹底打破各種階級、道德等傳統的意識,使人真正作自己的主人。因此,使徒行傳又被稱為「聖靈行傳」。
v.5 彼得濃縮看見異象的自敘,但此多了(看見異象,到我面前)之身歷其境的描述。
v.6-10 很多用字和十章不同。
v.12 彼得說明整個行動是出於聖靈之意。
聖靈原來是要將飲食禮儀,鄙視外邦人的猶太信徒之觀念打破。彼得只是陳述事實,而非辯護。從約帕來的幾位弟兄(10:23),並無提起是六人,這裡指出六人加上彼得共七人
,是整個事件的見證人。因為按:埃及法律需要七人為證人,羅馬的遺囑需蓋七個章才具法律效力。見Barclay, p. 116 。
v.13-14 是10: 30-33之濃縮。得救是使徒行傳之重要議題。外邦人是否得救的條件之爭議,到了第十五章成為耶路撒冷會議的主題。cf.
15:1, 11, 16:30-31。
v.15 此段摘自10:44,但有點差異,cf. 10:47。「正像當初降在我們身上一樣」,是指五旬節聖靈降臨於使徒與門徒身上(2:1-4),如今外邦人也同時得到聖靈降臨的恩典。
v.16 主曾經說過:『約翰用水施洗,但你們要領受聖靈的洗禮。』
第十章並無此句話。也不是出自福音書。又如:徒20:35 要記得主耶穌親自說過的話:『施比受更為有福。』
也不見於福音書。故耶穌的教訓,在當時有可能被輯為語錄, 而成為信仰的傳統。
v.17聖靈做工,也就是上帝的作為,是非任何人所能阻擋。
v.
18 信徒的決定
v.18 彼得的話大有說服力,反對者都感謝上帝。因為聖靈讓猶太人和外邦人都能悔改得永生。cf.
5:20; 13:46 & 48。耶路撒冷教會雖然接受彼得的說詞,但是無意致力於外邦人之宣教(按 v.19 四散的信徒們,有的遠走腓尼基、居比路(塞浦路斯),和安提阿;他們只把信息傳給猶太人)。結果,耶路撒冷的地位逐漸被安提阿教會所取代。
v.19-30
安提阿教會的興盛與見證
這段經文承接 8:1-4,因著司提反的被殺,信徒們不得不四散,往各處去傳福音。 這裡是繼腓利下撒瑪利亞傳道,和哥尼流的歸主之後的另一個餘波。當耶路撒冷的教會聽到安提阿教會的興旺,乃派遣巴拿巴前去視察,巴拿巴不但留下來拓殖教會
一年,也召來保羅與其同工,為安提阿教會立下了鞏固的根基,保羅便是以此地為根基,發動三次的宣教事工。
有關安提阿教會所發生的事件,Harnack
認為路加的資料是取材自安提阿文獻而非耶路撒冷資料(p. 201) 6:1-8:4; 11:19- 30; 12:25- 15:
31。可能是西拉傳給路加的。
v.19 上接
8:1-4。腓尼基:屬於現在的黎巴嫩之地,是沿海狹長地域,由迦密山而下,共150哩,主要城市包括:推羅、西頓等地,這些地方後來都有信徒(12:20;
21:3&7; 27:3)。腓尼基出自一群以航海及貿易為主的腓尼基人,他們在北非建立迦太基城,並發明字母,是對文化的最大貢獻。居比路見4:36。安提阿見
6:5[。
v.20
古利奈見 6:9,和居比路都是說希臘話的猶太人,他們除了向猶太人傳道,也向希臘人傳揚福音。
v.22 派遣巴拿巴視察安提阿教會。耶路撒冷教會原是外邦教會之母會,所以就派人去處理宣教事宜,如派遣彼得和約翰視察撒瑪利亞地區(8:14),後來彼得也周流四方
,巡視宣教情形(9:32)。
v.23 勸勉,有勸導和勉勵的意思,而巴拿巴的名字便是勸慰子之意。(見4:36)
v.24 巴拿巴是生於居比路的猶太人,他曾經賣產捐銀給耶路撒冷教會(4:36-37),除了聖
靈充滿、有堅強的信心外,巴拿巴原是好人(見路23:50),是上帝所喜悅的。上帝使他大大地復興安提阿教會。
v.25 按 9:26-27 巴拿巴有開闊的胸襟,曾經協助保羅,使保羅得以被耶路撒冷的教會接納。後來 保羅熱心向猶太人傳福音,反遭迫害
,逃往大數(9:30)。由於安提阿教會的快速增長,巴拿巴找到保羅,便引薦(帶)保羅給安提阿教會,加入其同工
,而開創宣教的新紀元。
v.26 巴拿巴和保羅不斷培育(教訓)信徒,教勢漸長,乃被稱為基督徒,是指追隨基督的人,除了有別於猶太教信徒。門徒本來被稱為
Galileans 或 Nazarenes (拿撒勒黨)。猶太人把 Christos 這個字視為彌賽亞,如果
Christianos
是「彌賽亞之徒」的意思,等於承認耶穌是彌賽亞。基督徒有「基督的生命」在其中,已超越了潔淨或割禮的爭議,進入更深、更寬闊的境界。
當時被稱為基督徒(Christianos)原有諷嘲之意。敬拜羅馬皇帝該撒(kaisar)的人,稱為Kaisarianos,意即該撒的依附者,屬於該撒的人。他們認為基督是該撒的對頭。於是在安提阿,他們開始稱呼跟從基督的人為 Christianos,即依附基督的人,作為辱罵的綽號、名稱。見26:28;彼前4:16。
v.27舊約先知的工作是預言和宣講有關屬靈及道德上的真理。新約的先知職責不同,包括勸勉、預言、和解經等。見林前12:28-29; 14:29;
弗2:20; 3:5; 4:11。「天下」是指羅馬帝國,「大飢荒」是末世現象之一,有可能是警告末日近了。
v.28 根據 Jeremias 飢荒發生在
46年,47-48年是休耕年。所以災情更嚴重。(Marshall, p. 186)
v.29-30
因著亞迦布等先知的激勵,他們照個人的力量捐款,特別紀念猶太地的災情。捐款是送給眾長老不是使徒,可見初代教會已逐漸組織化。這是首次提及耶路撒冷的長老,按
6:3 信徒們選出七位來負責「膳食」及管理事務,首先稱為執事,現在改稱為長老,乃是沿用猶太會堂領袖的頭銜。到第15章耶路撒冷大會時,長老與使徒並列,是耶路撒冷教會的最高領導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