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儀姊府上
3.10. 2006
一.
前言:
保羅雖然被綑綁,仍然抓住機會於辯論中顯出智慧,因為暴民都是猶太人,保羅為求認同乃使用母語,亞蘭語(Aramaic)發言,暴民自然就安靜下來。保羅
先表明自己是法利賽人,曾經是迫害教會的先驅。然後再為他的信仰作見證,敘述自己如何在異象中看見上帝,經歷到他所信的上帝,不再是知識裡的上帝,而是在大馬士革路上活生生的上帝,是在歷史中與人同在,被釘十字架的上帝,
祂不僅是猶太人的救主,也是人類的救主,保羅是在蒙恩的同時蒙召,親身的經歷使他的生命有
了大轉變,他提起司提反事件,說到上帝揀選他,差派他成為外邦的使徒,保羅也心甘情願地走上一生服事的道路。結果引起民眾極大的騷動,導致指揮官下令要鞭打他,幸而羅馬公民身分及時救了他。
二.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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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為自己辯護 v.1-29
使徒行傳有三處記載了保羅歸主的經歷,就是 9:1 - 19,22:3
- 21和 26:12 -
18。三段經文有些細節上的差異,第9章是路加以得來的資料,經過編輯後寫出來;22章和26章路加可能在場,他詳細記載了保羅在暴民和亞基帕王前的申辯,全文用第一人稱來表白自己的信仰經歷。
v.1基督為完成祂的救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被人審判的時候並不開口。(賽53:7,太26:
62-63。)但保羅是主所差遣的使徒,他知道自己的受難,為的是要見證福音,因此需要運用智慧為信仰辯護,救自己的性命,完成他盡職的路程。
v. 3-4 基利家省大數:見9:11。迦瑪列:他是 Hillel 的學生,見5:34。有人認為保羅不是迦瑪列的學生。但 Joachim
Jeremiah不但舉出他照拉比方式引經,而且循 Hillel 派路線引用聖經 ( Marshall, p. 332 引 Jeremiah 的 Paulus als
Hillelit)。
『這道路』是指在神在新約�堸繴�完全救恩的道路(ch. 9)。
嚴守律法:徒21:20、羅10:2、加1:14、腓3:6。
v.5『眾長老,』乃指最高議會三合林(Sanhedrin)起初大祭司是該亞法,後來換了幾位,見4:6-7,大祭司已換人也稱為亞拿尼亞(23:2),其他兩人見5&9章。
v.6-16 保羅重述在大馬色路上的遭遇,見ch.9。
v.6中午:在9:.3往大馬色的途中無敘述日正當中。 26:12-18亦描寫在中午。
v.9『那些跟我同行的人看見了那光,但沒有聽見那向我說話的聲音。』只有保羅聽見聲音。比較
9:7「跟掃羅同行的人都站住,說不出話來;他們聽見聲音,卻看不見人。」只有保羅看見光、,隨行的人卻只有聽見聲音。
v.12-13 亞拿尼亞見9:11-17。虔誠的亞拿尼亞就是他信仰的見證人。
v. 14-15
亞拿尼亞在此說話,但在第九章他並沒說這些話。做見證:保羅成為猶太教徒控告的原因。這段話說出了保羅生命中的上帝,不再是客觀理性的上帝,而是他主觀經歷的上帝,
是上帝親自揀選他,使他明白祂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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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文 |
情 況 |
內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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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16 |
神對亞拿尼亞說話 |
他是我揀選的器皿。
要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
他為我的名必須受許多苦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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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4-15 |
保羅轉述並詮釋亞拿尼亞的說話 (保羅的見證) |
神揀選親自保羅,叫他明白神的旨意。
得見那義者,聽他口中所出的聲音。
保羅要將所看見的,所聽見的對著萬人作他的見證。 |
v.17 - 23 見9:23,加1:18-19和徒9:30訪耶路撒冷。
猶太人想知道為甚麼保羅帶外邦人進入聖殿,他不但不辯護又一再傳講自己歸信耶穌基督的經過,猶太人乃是上帝特別揀選的族群,受過嚴謹法利賽派教育的保羅,竟然成為外邦人的使者,將上帝拯救的信息傳給被他們所輕視的人。群眾於是大大憤怒,拋衣服,撒灰塵,要置保羅於死地。
v.17
魂遊象外:一種情景,又從其中回到自己,如在夢中,卻未睡著。這種魂遊象外與異象不同。在異象中,有可以看見的確定目標。出現兩次在(10:10 &
11:5)。
v.18 見證有殉道之意(Marshall,p. 335引Trites的 The N.T. Concept of Witness)。
v.20司提反遇害流血的時候。(徒6:58-60。)
v.23一面拋衣服,撒灰塵:加強激情。是猶太人排斥外邦人的舉動。參13:51。
v.24 羅馬審問奴隸和疑犯,是用一條有刺的皮鞭打,上有尖刺,有的人就活活被鞭打流血致死 ,是一種殘忍的酷刑(16:22;林後11:24f)。
v.25 按Lex Valeria和 Lex Porcia的律法,羅馬公民不能受到鞭打。後來Lex Julia也重申告此例。The
Passion of
Jesus中耶穌也是被這種鞭打(為我們的罪惡,他被刺傷;為我們的過犯,他挨毒打。因他受責罰,我們得痊愈;因他受鞭打,我們得醫治(賽53:5)。
v.28千夫長是用錢買羅馬籍,保羅生下來就是羅馬籍。路加暗示生下來就是羅馬籍的比用錢買羅馬籍還要尊貴多(張永信,v.3,p. 235)。
v.29 Haenchen認為千夫長在21:37-40對保羅很寬容,但是在此卻用一種很嚴格的態度對待他,令人費解(Marshall,p. 337)。
那些拷問他的人一聽保羅是羅馬公民馬上就閃到一邊,指揮官也恐慌起來,因為羅馬公民受律法保護,不能被鞭打,他們害怕會因此失去官位或被判刑(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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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在議會申訴 v.30-23:11
v.30最高議會雖然要被羅馬政府批准才能開會,但是羅馬政府也不能召開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