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典與律法 5-24-09

佳壇基督長老教會

經文:使徒行傳 1:15-17; 21-26

RR 1, (PS 1), SS 132, 145


15  過了幾天有信徒的聚會,約有一百二十人參加。彼得站起來,說: 16 「朋友們!聖靈藉著大衛的口在聖經上預言有關猶大帶人逮捕耶穌的事是必須實現的。 17 猶大本來被揀選來分擔我們的事奉,是我們當中的一員。」  21-22 彼得接著說:「因此,必須有另外一個人加入我們的行列,一起作主耶穌復活的見證人。這個人必須是當主耶穌在我們當中出入時─從約翰施洗開始到耶穌被接升天為止那一段期間─始終跟我們在一起的人。」 23 於是,大家推選兩個人,就是約瑟(別號巴撒巴,又名猶士都)和馬提亞。 24 他們禱告說:「主啊,你知道每一個人的心;求你指示我們,這兩位當中哪一位是你所揀選 25 來取代這使徒職份的。這職份猶大已經捨棄,到他該去的地方去了。」 26 說完這話,他們抽籤,在兩個名字中抽出馬提亞來;他就加入十一個使徒的行列。


上星期我們談到十字架上的愛,禮拜三查經班時有人問,基督教只強調藉著上帝的恩典因信稱義,而不重行為(律法)會不會把人寵壞,而以恩典來遮蓋罪呢?德國神學家潘霍華曾說:「廉價的恩典是教會的致命傷。若基督徒只傳講赦免卻不要求悔改;受洗卻不需遵守教會秩序;聖餐卻無須認罪;懺悔卻無個人認罪。這種缺了背十字架的信仰,就是廉價的恩典。」雖然恩典是白白得來,但恩典並不廉價,是上帝以基督寶貴的性命換過來的。一百四十多年來許多國外宣教師,犧牲安定的生活、來台灣服務弱勢的族群,有時遭人誤解,甚至被人潑糞、暴力相向,但他們仍不顧一切,來疼惜臺灣的百姓,比臺灣人更愛臺灣人,直到退休才返鄉,甚至老死於台灣。都是因為他們知道十字架的恩典是用重價換來的,他們存著感激的心跟隨主,走上愛主和捨己的道路。

今天我們要從恩典與律法的角度來看耶穌的兩個學生彼得和猶大。

福音書記錄耶穌的事蹟到升天為止。使徒行傳的作者從升天開始記述十一位使徒和其他信徒們的活動時,刻意記載猶大自殺後,門徒為湊足十二位而補選的事件。為何需要補選?因為十二在猶太人是完全的數字,而作者也刻意把當時在場人數記為十二的倍數。這個會議由曾經不認主,後來悔改的彼得主持。彼得說:猶大本來被揀選來分擔我們的事奉,是我們當中的一員 (v. 17)。「因此,必須有另外一個人加入我們的行列,一起作主耶穌復活的見證人。這個人必須是當主耶穌在我們當中出入時─從約翰施洗開始到耶穌被接升天為止那一段期間─始終跟我們在一起的人 (vv. 21-22)。」

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被捕時,所有的門徒都離開祂逃走了。猶大出賣了耶穌,被視為叛徒,而彼得在眾人面前三次不認主,兩人都犯了背叛耶穌的罪。其實認真比較起來,當時彼得是遠遠跟主,而其他的門徒都溜走了,因此他們絕對沒有比彼得和猶大更為無辜。彼得和猶大同樣對主耶穌不忠,為什麼這兩人日後的下場卻迥然不同呢?

猶大出賣耶穌的是非爭議,早在二世紀中就有所謂的猶大福音書的出現。初代教會福音書多達30種,除了四福音書外,大部分是偽經,只有少數有參考價值。約180年里昂主教愛任鈕 (Ireneaus, c125-202)曾在他的反異端書中,提到猶大福音,當時已失傳。後來第三、第四世紀古埃及文(Coptic)譯本被人發現,就是2006年4月國家地理雜誌出版的猶大福音英文原稿。指出猶大是耶穌最喜愛的門徒,他是門徒中唯一瞭解耶穌的任務,他順從耶穌的命令,幫助耶穌丟棄祂必死的身體,回到天國。因此他不但不是出賣耶穌的人,反而有功於上帝的救贖,這些資料出自初代教會異端諾斯底主義,不足採信。我想,去說誰才是罪人或叛徒是毫無意義的,因為在上帝眼中我們沒有一個人是義人。彼得和猶大,這兩人都同樣為自己所作的事感到後悔;然而我們可以發現,猶大在後悔之餘上吊自殺;彼得卻是在體會自己的軟弱後,重新倚靠上帝,和其他門徒重新聚集起來,領受復活的主給他們的使命。

當我們犯罪時,一般人的反應有兩種:先否認,等到紙包不住火時,再推卸責任。我們的老祖宗亞當和夏娃犯錯時,不就是這樣推卸責任嗎?最後只得通通被趕出樂園。另一種是知錯悔改。大衛為了得到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將他送到前線讓他戰死,才將拔示巴納為己有。之後先知來數算他的過錯,他當場認罪,以憂傷痛悔的心,寫下詩篇51篇向上主懺悔,而得到上帝的赦免。當救恩與罪相遇時,上帝賜給猶太人律法,雖然舊約中也談憐憫,但是舊約太過強調審判和律法,很容易叫人忽略了憐憫。所以大衛雖然悔改,罪得赦免,但是處罰還是很嚴厲的,他和拔示巴所生的兒子必須死(撒上12:13-14)。到了新約,耶穌像是牧羊人,放下羊圈中的九十九隻羊,瘋狂地去尋找那一隻走失的羊;像慈父一般,無法忘懷那位叛逆忘恩負義的兒子。耶穌特別去擁抱那些不可愛、微不足道的人,親身來證明上帝愛每一個個別的人。耶穌告訴我們現今是恩典的時代,只要我們誠心悔改,上帝的恩典就會白白的賜給我們,這是奇妙的恩典。可惜猶大雖然在耶穌門下三年,仍然停留在舊約律法的拯救觀,以至於他後來雖然後悔,卻絕望到無法相信上帝會赦免他,而選擇接受了他行為的邏輯結局,以自殺來結束自己的生命,成了歷史上最著名的出賣者。彼得則不愧是主耶穌的首徒,他瞭解恩典的真諦,在三次不認主的情況下,他知道悔改,後來仍然是門徒中的首領,他照樣主持使徒增選會議。人可以選擇背棄上帝,也可以選擇跟從上帝。彼得和猶大的結局指出跟從上帝才有出路,即使背棄過、否定過上帝,只要不自殺自絶後路,上帝仍然讓人回轉,更會委以重任,如彼得後來成為教會盤石,像保羅把基督教傳揚到外邦一般。

1999年陳進興因殺害白小燕,又強姦多人被判死刑。在受刑前更生團契黃明鎮牧師帶領他悔改信耶穌。黃牧師讓他明白:雖然台灣法律判他死罪,他也必須為罪惡付出死刑的代價。但上帝赦免他的罪孽過犯,因基督已經為世人的罪成為代罪羔羊,在十字架犧牲生命。只要他願意相信耶穌,他的罪就能被赦免,成為上帝的兒女。許多基督徒聽見陳進興還可以得救非常氣憤,甚至聲稱:若是天堂有陳進興,他們寧可去地獄。 這種心態和浪子比喻中的大兒子是一樣的,當父親為失而復得的弟弟大開宴席時,他氣得不願意進去,但是父親對他說:『孩子啊,你常跟我在一起;我所有的一切都是你的。 可是你這個弟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復得的,我們為他設宴慶祝是應該的 (路15:32-33)。』陳進興的罪已經與耶穌同釘十字架,也因耶穌代贖的救恩得蒙赦免,因此追隨耶穌的陳進興已是一個「新的生命」。

在我們生活當中,恩典與律法是很難平衡的,譬如說:家庭裡的關係常常在律法與恩典之間互動。如果在家庭裡我們一昧地要求責任與守家規,要求對方要符合我的期待,就很容易造成緊張與壓力。為了望子成龍父母把孩子每天的生活排了滿滿的學習,妻子見了丈夫就抱怨不停,丈夫把妻子當成台傭又吝於稱讚。人,生來就渴望愛及被愛,當愛的需要被剝奪時,會造成身心靈的萎縮。家人的相處其實是一群罪人生活在一個特定的環境當中,耶穌要我們從家庭中去學習,如何在耶穌母親的愛和舊約中的父愛裡尋求一個平衡,使每個成員內化這兩種愛,在平衡的家庭中互相鼓勵成長。

我的女兒是在神學院第二年到安寧病房實習時,受到上帝的呼召成為醫院的院牧,當初她經歷了一番心裡的掙扎,尤其是面對苦難的疑惑與關懷病患的種種問題時,她說:「阿公和阿媽的影像不斷在我的腦海裡出現,從我有記憶以來阿媽總是在生病,有時,病的非常嚴重。雖然她總在痛苦裡,她忍受著,不曾對上帝生氣或發一句怨言。」她問什麼是苦難?要如何看待苦難?她說:「我可以從阿公的身上找到答案。我能看見卻無法解釋,也不能定義它。我可以從阿公的表現,他的肢體語言,他鼓勵的話,以及在祈禱中所呈現的盼望,看到上帝的愛與愛人如己的心。這種愛安慰了阿媽的心。我無法用話語與你們分享,因為話語已經無法形容阿公和阿媽在患難中彼此相疼的心。從他們的互動,我了解到面對苦難與需要關懷的病患,我必須用我的心來愛他們,陪他們一起走過生命的低潮。」我的母親一生都活在上帝的恩典裡,雖然她肩負著病痛的苦難,透過基督,她找到撫慰與安息。上帝的愛永不止息,願祂的恩典常與我們同在!願祂的恩典,使我們的家庭更有包容心,使我們的生命變得更有韌性。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