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mbrecht
把這個才能的比喻也當成務必警醒的比喻,因為主人出去又回來,僕人要有準備心隨時面臨迎接主人的結局(R.
T. France,
馬太福音, p. 395引 J. Lamrecht, 馬太福音,
p. 311ff,ICC,
Matthew, 19-28, p. 402 & 411,盧俊義,馬太福音信息,
p. 660)。
二、解釋:
三個僕人的比喻
vv.14-40
比喻的教訓:
-
上帝賜給人不同的恩賜。人的才幹有多少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使用。上帝要人各盡其才。不論我們有甚麼才幹,都必須為上帝而使用。
-
因忠心而有所表現的,將得加倍報酬,而工作的酬報是得到更多的事奉機會。因懶惰一事無成的,原有權利也會被剝奪(見太13:12、25:29、路8:18、19:26)人的才幹越用它就越善用,不用久之就會失去
,如:運動,彈琴,讀書…等等都是如此。同樣,我們的生命和恩賜若沒有發生影響力,也等於白白浪費了恩賜。
-
受懲罰的人是不肯努力的人。如果沒把握,只要努力盡心去做,即使失掉了本錢也比分文不動好。
-
主人對前二個僕人的嘉許完全相同,可見他著重的是僕人的忠心,而不是工作的果效。同樣上帝賜給我們不同的才能與機會,只要各人忠心以赴,末日審判時便得獎賞。
v.15 千︰原文是「他連得」,中文譯本
譯為五千、二千和一千金幣。在巴勒斯坦一個他連得並不是一枚錢幣,而是一種重量;因此一個他連得的價值顯然是根據這個錢幣是銅,金或銀製的而定;最普通錢幣的質料就是銀子。一個他連得銀子的價值約為二百四十英鎊(Barclay,
p. 322)。有的資料記載:一個「他連得」等於約卅四公斤的重量,170公斤重的銀子。如果用現在的市價來換算,170公斤大約等於284斤,一斤銀子市價是6,400元,這樣總共約等於一百八十萬元,這個數目比聖經翻譯上用「五千塊錢」要多出好多倍(盧俊義,馬太福音信息,p.
661)。所以一個他連得約值36萬元。R.
T. France一他連得等於6000得拿利(denarii,cf.
20:1-16),值數千英鎊(R. T. France,馬太福音,p.
396)。ICC 和R.
T. France,認為一得拿利等於一天的標準工資,如此約為16年五個月又十天工資(cf.
18:28)。
v.19 許久:終末義意(25:5)。
v.24無用的僕人代表文士與法利賽人,及他們對律法與上帝真理的態度。他的銀子埋在地�埵b主人回來時可原璧奉還。文士與法利賽人的目標就是按原來樣子守住律法;就是想『在律法四周圍起籬笆』。任何改變,任何發展,任何更換,任何新方式,他們均咒詛。他們的方法使真理癱瘓(Barclay,
Matthew, v.2, pp. 322-323)。
vv.26-27如果沒把握,至少也應該該把錢存入銀行,可以連本帶利一起收回。我們千萬不可輕忽眼前的呼召與職分,也不可小看上帝賜給我們的恩賜。若不用心使之加倍增值,恐怕將來也沒有能力去應付末日的挑戰。
最後的審判:綿羊和山羊的比喻 vv.31-46
比喻的教訓:
-
在小事上幫助人,雖然是微不足道,只要是出於愛心,上帝必紀念。
-
毫不計較的幫助人,不是為了得報償,而是出於愛心,必蒙主喜悅。
-
凡是幫助人的,就是幫助上帝。耶穌說:「這樣的人會得到永恆的生命。」
這段是馬太福音特有的資料,是耶穌基督言論集的最後一個部份。26章以後是彌賽亞的受難及復活。
這個比喻說明上帝會審視我們一生的整體表現來做審判。
vv.31人子乃
指彌賽亞。彌賽亞不只是拯救者且是審判者。這段經文中只有這裡用「人子」,往後都用「王」來代表(25:34、40、41、45)。「王」參見2:2、
21:5、27:11,
29, 37, & 42。
榮耀的寶座上:但7:14;太:27-28、24:30-31。
vv. 32「綿羊」和「山羊」當時的猶太人通常是白天綿羊和山羊一起牧放,晚上因山羊御寒能力較弱,需要關在不同的羊巢另加照顧,故要與綿羊分別出來,特別是在冬天的夜裡,巴勒斯坦地方晝夜溫差大。這比方在舊約已有使用,綿羊和山羊都是潔淨的獻祭品(民七),也是計算財產的對象(創30:32)。以西結甚至認為審判的日子是「要把綿羊和山羊,好的和壞的分開,個別審判」(結34:17)。山羊性
較烈,喜歡硬頂,常被用來形容野蠻、壞的象徵。而綿羊溫順、平和,它們雖是同類,卻不可混在一起。其實綿羊和山羊裡,
都各有好與壞在內。
經文重在「分別」出好的和壞的,這種分別是審判的預先動作。
v.33 右邊,左邊:猶太文化象徵受寵和失寵,好運和厄運(R. T. France,
馬太福音,
p. 400)。
v.34 「人子」變成「王」:13:41、16:27-28、19:28。上帝在創造之時那種「看為好」的境界:伊甸園般的美。
vv.35-36 參林後11:23-27、賽58:7。
vv.37-39 都爾的馬丁(Martin
of Tours)是一位基督徒羅馬兵,一個寒冷的冬天,他進城時,有一個乞丐求他施捨。馬丁沒錢,但乞丐卻凍得渾身發紫顫抖,馬丁把他所有的給他,又脫下破舊磨損的軍服割成兩半,把其中一半給求乞的人。那天晚上他到天堂,所有天使,耶穌在他們中間,耶穌穿那半件羅馬軍服。一位天使對祂說:『主啊!你為何穿這件破舊衣服?是誰給你的?』耶穌溫柔地回答說:『我的僕人馬丁給我的(Barclay,
Matthew, v. 2, p. 326)。』托爾斯泰中短篇小說選(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83,
pp. 133-147)有一篇類似故事,哪裡有愛,哪裡就有上帝。人靠甚麼生活,鞋匠接待天使[1] 托爾斯泰中短篇小說選,1983,
pp. 55-84)。日本民間故事鶴妻類似。
舊約中出現經文集順序 :(ICC,Matthew,
19-28, p. 426)
餓了
渴了
流落異鄉
赤著身
害病
坐牢
約22:7 3 2 1
詩69:33
1為窮人
2
賽58:7
1 2 3
賽 61:1-2
1為窮人
2
結18:7&16
1 2
v.40 是整個經文的中心。你們在我弟兄中一個最微不足道的人的身上做了這些事,就是為我作的!
Mother Teresa 曾說「愛就是在別人的需要上,看到自己的責任」,其實世上許多有成就的人,他們就是在最微不足道的事上看出不同的重要性,而且馬上付諸行動。
v.41 離開我吧!:參5:22、7:21-23、13:42&50、18:8-9。永不熄滅的火:創19章描寫的所多瑪城、蛾摩拉城的毀滅一樣,都是「受那永不熄滅之火的懲罰」(猶7);另參太3:12、可9:48、路16:24。
v.44
那些名義上的信徒,熱中於追求個人的靈命更新,外表非常敬虔,但是對人、對社會、對大自然都漠不關心。表示他們漠視上帝的創造,對上帝的愛貧乏不堪,這種信仰是虛假的(約一3:17;4:20;太7:21-23、 26-27)。這些人將會受到上帝的詛咒,被丟到永不熄滅的火�堨h!
v.46會得到永恆的生命:他們在最微不足道的人身上做了一般人看來根本就是最微不足道的事,結果卻是得到了永恆的生命。
Q1.
25:35-40與耶穌的山上寶訓相呼應,由此看來,耶穌對我們的信仰生活與人際關係有什麼要求?如何在生活中實踐這真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