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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上寶訓 (2) 馬太福音 5: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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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一. 結構:八福、六對比、信仰實踐 學者將耶穌的教訓內容編排成五大段[註1],安插在經文之間。山上寶訓是第一段,是論基督徒的倫理道德。其中八福(5:3-10)是耶穌講道的部份,祂所教導的,不是一種觀念,而是一種生命,要進「天國」,必須擁有「天國的生命」。然後是「八福」的應用。由此看出耶穌對舊約律法的態度(太5∶17-48),及新 的倫理準則(太6∶1-7∶27);同時給我們指出實踐信仰的方向。 1975年新約學者布爾赫德(C. Burchard) 提出八福的結構:
布爾赫德指出馬太福音5章3至12節及13至16節兩段都用同一形式,即從陳述句(indicative)移到指令句(imperative)。13至16節是跟上文承接的,兩段的分別,在於3至12節是論福的恩典,13至16節是好行為的責任。最重要的總結,是在16節:「你們的光也該照在人面前,讓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來頌讚你們在天上的父親。」Burchard認為這一節不單是山上寶訓前奏部分的一個結束,更是整個寶訓(太5:3-7:12)的主題所在。所以論福主要在申明作為耶穌門徒的生命品德和素質。基督徒透過行為的善,使人認識天父。整段經文(太5:3-16)強調我們要有好的見證,才配得這身分。 這八福都以希臘文(有福了)來作押韻開始。前四個和後四個都有36個字(按照希臘文聖經)組成∶成為一篇平衡的兩部詩歌。前四福談到個人的心態與福份,是關係門徒如何在上帝面前能夠培育虛心、哀慟、溫柔及饑渴慕義這些被改變後得著的生命特質。其中第四福又是前四福的高潮,也是前後四福的轉接。後四個則關係門徒在群眾中散發出來的基督香氣。 二. 解釋: 論八福 (The Beatitudes) (太5:1-12;路6:20-23) 耶穌論八福的背景是:「耶穌看見一大群人,就上山;坐了下來,他的門徒環繞在他左右。他開始教導他們。」 (v.1-2)「看見一大群人,就上山」,意思是耶穌帶著他的門徒離開眾人上山去,所以山上寶訓是對門徒,和要跟隨他的人說的。「上了山,坐下來」,這是猶太拉比講道時的習慣,表示施教者的權威。在路加4:20耶穌也是坐下來教導。「山」:指Hattin Mountain靠近迦百農,是加利利湖北岸的一座高丘(見可3:13)(ICC, v.1, p. 422)。 「門徒環繞左右」就是親近主,雅4:8說:「你們親近上帝,上帝就親近你們。」八福同時記載於路加福音六章的平原寶訓 (6:20-48),但是馬太福音是從人的心靈層面來看生命。路加比較傾向個人生存的實際現象,並且記錄比較多的細節。
馬太和路加論八福之比較(v.3-10 )
v.3「靈性貧乏」和合本譯作 「虛心」,是指那些因貧窮經濟困難、受壓制或受辱而尋求上帝安慰的人(詩22:24;37:14;69:28-29,32-33;賽 26 : 6 ; 61:1;66:2)。 路加在 路6:20用「貧窮」,是引用自賽 61:1。他刻意把貧窮人突顯出來,顯然是指物質上的貧窮而非靈性貧乏 ,又以第二人稱來加強語氣。路加在6:20-26提出四福之後,同時對富有者提出了四禍作對比。貧窮跟富有,飢餓跟飽足,哭泣跟歡笑,被懷恨、棄絕跟稱讚等。另外,在喜宴的比喻中(馬太 22:1-10:路加14:15-24)馬太並沒有提到受邀請的是什麼人,但路加卻清楚地說是「把貧窮的、殘疾的、失明的、跛腳的都帶進來。」可見路加十分重視窮人與天國的關係。「靈性貧乏 」說明貧窮不能只在物質層面,必須進入屬靈層面,才是心靈貧窮。當耶穌傳福音時,真正得救的大都是被社會唾棄的邊緣人,如:浪子回頭的比喻(路15章)、行淫的婦人(約8章),與撒迦利亞婦人談道(約4章),都是典型的例子。貧窮不是進入天國的憑證,但是要正視貧窮,讓貧窮最終帶領你謙卑 地到上帝面前。就世人而言,貧窮的人沒有依靠,是沒有希望的,只有上帝是他們唯一的盼望。「貧乏」在希伯來文是“謙卑”的意思,只有那心存謙卑,承認自己不足的,才會得著醫治,因此貧窮反而成為屬靈的祝福。耶穌說「有病的人需要醫生」,又說這些仰賴上帝恩典的人,上帝要把「天國子民」的福份賜給他們。 「承認自己靈性貧乏的人多麼有福啊」涵蓋了整個山上寶訓。從馬太福音5:38起,我們看到,貧窮的人是不還擊的,在被打時,他只是謙卑地轉過另一邊臉讓人打,這就是貧窮,到一個地步我不再保護自己,上帝成為我的保護者。馬太福音 6:19 說:「不可為自己積聚財寶在地上。」這是信心的考驗,相信上帝一定會保護你,會供應你。「有福」指自內心湧出的平安與喜樂。詩篇 41:1說:「關心窮苦的人多麼有福啊!」Mother Teresa(德蘭修女)謙卑地自甘為貧者,又甘心服侍窮人,她已經得到上好的福份,這就是成為貧窮及貧窮所帶來的祝福。 v.4「為罪惡悲傷的人」和合本譯作「哀慟的人」,有以下幾種情況:
保羅在使徒行傳 20:19 說:「在謙卑和憂傷中事奉主」,他不但為教會的罪哭泣,也為教會的成長而哭泣。這些為罪心碎的人是有福的,他們必得上帝的安慰。我們今日雖有憂傷難過,但仍能靠主常喜樂(腓3:1),將來上帝還要擦去我們一切的眼淚,那時,就不再有悲哀哭號(啟21:4)。馬可福音16:10當新郎(即耶穌)被人帶走時,他的門徒哀慟哭泣,為什麼?現在,他們哀哭不是因為罪,是因為他們對耶穌的愛,他們哀哭是因衪被人帶走了。然而,在衪復活後,他們的哀傷轉為快樂。上帝的安慰是 信實的,先知以賽亞說:「他差遣我去安慰悲傷的人;他使在錫安悲傷的人以華冠代替灰塵,以喜樂代替憂傷,以頌讚代替哀歌。他們要像上主親手種植的樹;他們要秉公行義。上主要因自己的作為受讚美。」(賽61:2-3)大衛說:「願含淚撒種的人都歡呼收割!」( 詩126:5 )「上帝要安慰他們」:上帝是賜各樣安慰的神,「在我們的各種患難中,他安慰我們,使我們能夠用他所賜給我們的安慰去安慰遭遇各種患難的人。」(林後1:4) 所以『得著安慰』就是得著上帝自己,並經歷上帝的各種安慰。 v.5「謙和」和合本譯作「溫柔」是柔和謙卑,不反抗,不爭辯。引用自詩篇37篇。
謙和的人內心有平安。詩篇 37:11:「謙卑(或溫柔)的人要定居在這片土地上;他們要安享無窮的幸福!」耶穌在這裡教導我們,只有當人願意放下私欲,對人對己無所求,完全順服上帝的旨意,無論外在的壓力是什麼,裡面依舊有安息,才能將上帝的祝福帶給別人。 v.6「渴望實行上帝旨意的人」和合本譯作「饑渴慕義」,是回應以賽亞書 55:1;61:3;49:10。指喜好追求上帝公義的人。希臘文的饑與渴,意為缺水而乾渴,引伸為渴望個人稱義,就是盼望自己的行事為人能合乎上帝公義的要求,如同饑餓的人渴望食物,讓上帝的公義得以彰顯於天下。 饑渴慕義可從三方面來說:
v.7 「以仁慈待人」和合本譯作「憐恤人」是指施慈悲的人(詩18:25;cf.路6:36),原文有赦免、饒恕的意思,就是體貼別人的困境,感同身受,是一種悲天憫人,心�堨R滿上帝的愛 ,這種人是有福的。上一節談到上帝的義,義是將人所該得的給他;憐憫則是無條件的施予,將不該得的給他,也就是恩典。保羅說:「上帝有豐盛的憐憫﹍ 我們的靈性在違命的罪中死了的時候,他使我們跟基督一同復活;是他的恩典救了你們的。」(弗2:4-5)換言之,我們要學習以上帝聖潔的愛,超越人的軟弱和私心去愛別人。上帝給這種人的回報,就是「以仁慈待他」。耶穌在主禱文(太6:12)很明確地說:「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又說:「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6:14)在馬太福音 18:23-35也說了一個不饒恕人的惡僕的比喻,儘管這個人已被饒恕,但最後,又失去了所得著的饒恕。這個比喻教導我們,藉著上帝的恩典,我們要成為滿有仁慈的人,否則最後會失去所得著的恩典。所以仁慈是上帝恩典的具體呈現,耶穌要我們以仁慈待人,如同天父是仁慈的(路 6:36)。 v.8 「心地純潔」和合本譯作「清心」原義為純潔,不混雜,不偽裝,不摻合。也就是將一切污穢不潔的意念,完全從我們的心靈中除去。這是引用詩篇24:3-4「誰有權攀登上主的山?誰可以進入他的聖殿?就是那手潔心清,不拜偶像,不發假誓的人。」的教導; 意思就是只有心�堥S有雜念,內心「專一」、「純淨」的人才能看得見上帝。除上帝之外,別無所求。手潔心清的人,不會沉溺於罪。又詩 73:25「除你之外,在天上我還有誰呢?既有了你,在地上我還要誰呢?」耶穌在路加福音 6:45說︰「好人從他心�媕Y積存的善發出善來;壞人從他積存的惡發出惡來。一個人的心�堨R滿著甚麼,嘴就說甚麼。」又說︰「那從人嘴�媔i去的東西不會使人不潔淨;那從人嘴�堨X來的才會使人不潔淨。但是從嘴�堨X來的是出自內心,那才會使人不潔淨。﹍﹍ 因為從人心�堨X來的有種種惡念;這些惡念指使他犯凶殺、淫亂、通姦、偷盜、撒謊、毀謗等罪。 這一切才真的會使人不潔淨。」(太15:10-20)可見「心」才是真正的我,人心污穢,會使人墮落。反之,人心清潔,能使人成聖。因此,耶穌的教訓是針對我們最深層的問題,「心地純潔」是一種生命素質,不是信念。當我們與主相遇,上帝的恩典進入我們的生命,變成一個新造的人,這就是恩典!然而聖經中 並沒有無條件的救贖。耶穌在馬太福音18:35明確地指出:「如果你們各人不肯從心�媊ヴ之怚S,我的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 「看見上帝」就是與上帝面對面有親密的交通,藉著靈修、禱告日漸調整、潔淨你的心。耶穌也勸勉我們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1:16)「沒有聖潔的生活就沒有人能見到主」(來12:14)主耶穌所以能不犯罪,完全是 藉著禱告,不斷依靠、順服上帝;因此,如果我們能讓主住在裡面,讓主的慈愛、公義、聖潔、謙卑、柔和、忍耐等等美德,充滿內心,自然而然在我們的言行當中,就會顯出這些美德來。以西結書 18:31「 要拋棄你們所做的一切壞事,換一個新的心、新的靈!以色列人哪,何必死亡呢?」一顆聖潔和對上帝完全委身的心,並仰賴衪的恩典,遵行衪的旨意。到那一天,我們必會面對面看見上帝。 v.9「促進和平」和合本譯作「使人和睦」是指以善制惡的人。八福的次序代表著由內向外的擴展。從內心的承認自己靈性貧乏到最後向外伸展為實行上帝的旨意而受迫害,整體是強調實踐信仰的重要。一個使人和睦的人,也是不斷被逼迫的人,同時也是促使他人反省聖潔的媒介。基督徒不能只關心自己的靈性而忘記周遭的世界。在聖經中,和平與公義是不可分的,建立和睦並非要凡事妥協,因為真理比和睦更重要,耶穌就是一個不斷譴責罪惡的人。箴言10:10「隱藏真相的人惹動糾紛;坦白規勸的人促進和平」。坦白規勸就是義,倘若沒有公義,和睦就沒有根基。 「上帝要稱他們為兒女」太5:44-45「要愛你們的仇敵,並且為迫害你們的人禱告。 這樣,你們才可以作天父的兒女。」人的本性是自私的,看自己的利益高過一切。人與人之間之所以有衝突,是因人人偏行己路,除非我們有愛人如己的心,直到他們被改變,離開自私的生命。希伯來12:14說:「要努力跟人和睦,過聖潔的生活;沒有聖潔的生活就沒有人能見到主。」意思就是與人和好的人有福了。人因罪而離棄上帝,人必須先與上帝建立合宜的關係,才能與人和好。所以使人和睦的人要付的代價是:以愛勝過罪。基督徒的使命是作和好的使者,歌羅西書 1: 20:「上帝藉著他兒子死在十字架上成就了和平」。這就是為什麼被呼召的基督徒要背起十字架來跟從耶穌,透過我們背負的十字架,給他人帶來和睦。當聖靈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時,才能夠愛上帝、愛人。 所以清心指的是對上帝要存純淨的心,饑渴慕義是對自己的要求,而憐憫則是指對別人的關係。 促進和平的人就是要傳揚和平的信息,也就是宣揚救恩。耶穌是和平之君,祂使人和睦成就和平,祂知道人的軟弱與不足,所以 要我們全心依靠上帝的恩典,愛你的仇敵,成為使人和平的人。 v.10「實行上帝的旨意而受迫害」和合本譯作「為義受逼迫」,義就是上帝看為『對』的事情,不怕惡勢力或自義者 (如早期的保羅)的威嚇,堅決持守真理與公義。 這個世界認為受苦的人是最不快樂,最可憐的。然而耶穌卻說福氣是歸給那些受苦的人,祂告訴門徒,他們因為跟從主,堅守主的教訓的緣故,將要遭受別人的逼迫(太10:16-23)。保羅也說:「凡是立志跟從基督耶穌、過敬虔生活的人,都會遭受迫害。」(提後 3:12)凡活出基督生命的人,肯定要被逼迫,我們都不能倖免。因為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會堅持誠實工作,並為真理發聲,對於現今道德敗壞的社會來說,這些美好的特質無疑是一種良心的譴責,它暴露了世界的罪,使不義顯明出來,所以會惹來憎恨和逼迫。然而受苦也是在煉淨我們的信心,透過苦難學習順從,如耶穌雖然身為上帝的兒子,也要透過苦難,學習順從上帝的旨意(來5:8 )。又如撒種的比喻(太13:5-6)太陽代表逼迫和試煉,太陽能使健康的幼苗生長,同時也毀壞了那些沒有根的。我們知道如果沒有保羅、使徒及歷代殉道者的經歷苦難,福音永遠不會傳到地極,透過受苦他們把基督的生命和救恩帶給他人。這種為基督的福音受苦,堅持不妥協的人,他們在地上既無處容身之處,屬天的國度就是他們所得的報償 ,彼得說:「 從今以後,你們在世上所剩下的日子要受上帝旨意的管束,不再被人的慾望所控制。」(彼前4:2)受苦不僅使人與罪斷絕,也因其完全的交託,在受苦時,都會經歷到上帝特別的恩典與同在,與上帝更加親近,所以是有福的。
v.11-12
耶穌講完山上寶訓的八個福後,在第11節做了一個小總結:「當別人因為你們跟從我而侮辱你們,迫害你們,說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多麼有福啊。要歡喜快樂,因為天上將有豐盛的獎賞為你們保存著;從前的先知也同樣受過人的迫害。」在猶太人的觀念裡,從來是強調以善報善,以惡報惡(參考次經Wisdom
of Solomon 2:22,5:15)。
但是耶穌在這裡用11和12節來解釋第10節,一方面把「自己為義受逼迫」和「上帝的義」劃上等號。另一方面也以先知當榜樣來鼓勵信徒,在逼迫下更要仰賴上帝的恩典,平安喜樂。保羅在殉道前也說︰「那值得競爭的賽跑,我已經跑過;該跑的全程,我已經跑完;該守的信仰,我已經守住。
從今以後,有公義的華冠等著我,就是那以公義施行審判的主在基督再來的日子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要賜給所有愛慕他顯現的人。」(提後4:6-7)可見成為天國的子民不只要面臨苦難,「受苦」甚至是活出天國子民的「記號」,沒有經歷苦難,就無法完全。前八福的應許都是賞賜,最後的小結賞賜也是大的,且是在諸天之上,是屬天而非屬地的賞賜。
[註1]這五大段耶穌的談論是:
1. 山上寶訓(太5:1-7:29);
2. 差遣門徒(太10:5-11:1);
3. 天國比喻(太13:1-53);
4. 教會規章(太18:1-19:1);5.審判的話(太23: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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